教务发〔2019〕174号
各学院、工业中心:
根据2019年度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中期、结题情况,拨付研究经费57.8万至各学院及工业中心。
包含:2016年立项(延期项目)、2017年立项的教改项目结题后拨付经费的最后20%(第三批),未结题项目待结题后拨付;2018年立项的教改项目中期通过后拨付总经费的30%(第二批);2019年立项的教改项目拨付总经费的50%(第一批);2017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拨付总经费的50%(第二批),未结题项目待结题后拨付。拨付明细见附表。
不隶属于学院和工业中心的项目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使用。
教务处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