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112号
各学院:
为使学生成绩变更的管理更加透明、严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自2019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科生成绩变更信息公示制度,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课程成绩一经核实提交,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因成绩评定有误、漏登、误登等,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内(遇假期顺延)申请更正。
二、由相关责任人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成绩变更申请表(教师用)》,并附上记分册、试卷、报告、答辩记录等能够印证申请表中所述成绩变更原因的材料。纸质申请材料经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认可后,连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公示。公示材料包括如下:
(1)《西安工业大学成绩变更申请表(教师用)》照片或扫描件。
(2)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三、成绩变更信息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三天(参考公示范例见附件1),学院网站转载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成绩予以变更。
教务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