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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本科生成绩变更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9-08-30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科          作者:教务处         关注:

教务发〔2019〕112号

各学院:

为使学生成绩变更的管理更加透明、严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自2019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科生成绩变更信息公示制度,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课程成绩一经核实提交,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因成绩评定有误、漏登、误登等,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内(遇假期顺延)申请更正。

二、由相关责任人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成绩变更申请表(教师用)》,并附上记分册、试卷、报告、答辩记录等能够印证申请表中所述成绩变更原因的材料。纸质申请材料经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认可后,连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公示。公示材料包括如下:

(1)《西安工业大学成绩变更申请表(教师用)》照片或扫描件。

(2)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三、成绩变更信息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三天(参考公示范例见附件1),学院网站转载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成绩予以变更。

教务处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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