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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9         来源:          作者:实践教学科         关注:

本科生院发〔2022〕14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本科生科研实践环节,提升学生创新素质和科研实践能力,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本科生校外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实践基地基本条件

(1)有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雄厚的科研力量、稳定的科研方向、充足的科研经费,有足够的指导开展科研实践教学的较高素质的指导教师。

(2)有适合于学生进行科研实践、创新实践、专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等实践教学活动的工作岗位和研究平台,能满足相关科研实践教学任务实施的各项要求。

(3)有能满足一定数量的学生参加科研实践所必需的学习、研究、生活条件。

(4)布局合理,相对稳定,节约实践教学经费。

二、建设数量及时间要求

每个学院应根据本科招生人数,原则上按30人/基地规划建设科研实践基地,以满足学生参加科研实践的需要。2022年11月25日前需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具体数量分配见附件1。

三、签订方式

经学院与实践基地协商并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审议后,由学校与其签订《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本科生院(教务处)、学院、基地依托单位各留存一份。签订协议的基地挂由学校统一制作的“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实践基地”标识牌。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有规划、有步骤地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共同协商建立。

(2)科研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应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规划,持续发展,资源共享,突出特色的原则,既要保证应有的基地数量,更要注重基地的质量,充分发挥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高基地的利用率。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务处)。

联系人:郝帅 联系电话:15829675040

附件:1.本科生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具体数量分配

2. 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书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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