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协会仪器类专业试点工作组对“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认证的要求,支撑该专业课程体系的相关任课教师,需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试行)》等相关材料,并报送至光电学院。具体要求及课程清单详见附件。
光电学院联系人:吕华
联系电话:029-86173335。
附件:光电学院相关要求及课程清单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2年9月30日
上一条:关于2022-2023(1)学期开放实验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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