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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5-09         来源:          作者:发文科室:学籍学位科         关注:

本科生院〔2022〕50号

新生院、材料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校教[2021]59号)精神,2021级材料、工商管理大类的本科生需在本学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为确保分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总体政策,审定工作方案,对大类分流工作进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 群

成 员:

闫 莉

刘改琳

惠增哲

苏 兵

新生院、材料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分别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新生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材料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专业分流的录取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专业分流工作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遵照学生成绩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实施专业分流。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专业及学生人数

2021级材料、工商管理2个大类涵盖9个专业,涉及学生843人。各大类专业及学生人数见表1。

表1 2021级大类分流专业及学生情况表

序号

大类名称

分流专业

学生人数

1

材料类

金属材料工程

339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化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2

工商管理类

人力资源管理

504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合计

843

四、工作安排

(一)计划制订(2022年5月9日5月18日)

1.5月13日前,材料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确定各专业分流录取计划,填写《XX学院2021级XXX大类专业分流录取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2)报本科生院。

2.5月18日前,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大类专业分流录取计划,通过本科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宣讲动员(5月13日5月22日)

1.5月13日前,各学院制订宣传动员工作计划,做出相应部署。为确保学生能够在充分了解学校专业分流政策、各专业具体情况,相关学院需积极开展宣讲、动员工作。宣讲、动员可通过召开政策说明会、专业内涵宣讲会、座谈会、公众号推文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

2. 5月22日前,完成各项宣讲动员工作。各学院在宣讲专业内涵时,应做好专业内涵的说明,充分强调多样化、差异化发展,不能简单以“专业好坏”“排名前后”等简单方式区分专业,引导学生根据不同的兴趣填报志愿,提高学生对专业的满意度。

(三)公示排名(5月23日5月25日

5月23日起,在本科生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学分绩点及大类内排名情况。学分绩点为学生第一学期所修读的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绩点和通识选修课程绩点。若选修了某门通识选修课但未获得学分的,该课程不计算在内。学分绩点相同的,则依次以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志愿填报(5月23日5月26日)

5月23日上午08:00起,学生可登录西安工业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jwgl2018.xatu.edu.cn)填报志愿,5月26日下午17:00为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学生须将本大类内所有专业按照志愿顺序填报,志愿填报不完全的按自愿服从调配认定。学生志愿在系统提交后无法修改。新生院负责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各专业及所在学院负责向学生提供相关指导咨询。

)系统录取(5月27日)

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按学生所填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由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进行。录取工作完成后,材料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填写《2021级XXX大类专业分流录取结果确认表》(见附件3),报领导小组审批。

)结果公示(5月28日5月30日)

5月28日起,各专业录取结果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分流结果执行

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印发2021级专业分流确认名单,并进行学籍专业信息调整。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学生仍由新生院管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按照分流专业到对应学院报到注册。

五、其他说明

(一)各学院录取计划,请按规定时间提交本科生院学籍学位科(行政楼509),电子版发送邮箱:sunbo@xatu.edu.cn。

(二)专业分流对象为按大类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仅在招生大类内进行分流,不能跨类。入学时已经确定专业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三)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参与专业分流的机会。专业分流结束后,学生还可依据《西安工业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申请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后,经由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四)大类分流过程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发现有违规现象,可反映情况至邮箱:jwc@xatu.edu.cn。

附件1:2021级材料大类专业分流录取计划申报表

附件2:2021级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录取计划申报表

附件3:2021级XXX大类专业分流录取结果确认表

本科生院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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