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15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0-2024年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在各教学单位内开展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性质和主要任务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是陕西省教育厅聘请组建并领导的,指导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省内最高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厅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陕西省专业共同体建设工作。
(二)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承担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 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 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学或教学管理 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推荐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 5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 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 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全省专业建设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三、具体要求
1.推荐工作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单位分别进行。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委员推荐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推荐标准和程序,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3.根据《2020-2024年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名单》(附件1),各教学单位在可申报的教指委名录中内进行推荐,每个教指委推荐1人。
4.请各单位于11月13日(星期三)之前,将《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推荐委员信息表》(附件3)(一式一份,A3单面打印),加盖公章,送在教务处综合科(行政楼315),电子版发至邮箱674174594@qq.com。
5.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推荐委员进行最终审定。
联系人:张瑛 电话:86173074
教务处
201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