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107号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20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新设置本科专业
2、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3、撤销专业
二、申报限额
学校申请新增教育部目录内专业不能超过3个,新增教育部目录外专业不能超过1个。
三、申报要求、申报程序
具体见《关于做好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的通知》(附件)
四、材料要求及时间
新增专业须经学院审议,并在上报前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完成自检工作。
有申请新增专业的学院于7月20日前将新增专业名称报教研科,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交至教研科(行政楼3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301@126.com。
教务处
2019.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