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9年07月10日 17:26 教务处 点击:[]

教务发〔2019〕101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5 号)精神,结合《关于2018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立项结果的通知》(教务发[2018]185号)的要求,现启动2018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1、2018年立项校级A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列表见附件1。

2、符合结题条件的2018年立项的校级B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项目结题要求

1、每个项目撰写结题报告,对项目研究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告应综合考虑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技术与运行、教学团队建设与服务、教学效果评价与评估等要素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2。

2、每个项目组自带电脑及相关物品,演示虚拟仿真教学软件的运行情况。

3、项目组结合结题报告及软件演示过程,向评审专家组讲解项目。其中项目介绍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2019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选的重要依据。

三、结题验收的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17日上午9点整。

2、地点:工3-410材化学院会议室。

四、结题验收结果

根据项目整体情况,结题验收结果分别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种情况,对于不通过的项目延期半年重新验收,验收通过前项目成员不得再次申报虚拟仿真项目。对于不满足结题要求的A类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撰写延期申请(附件3),并于7月12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307室。

五、结题验收材料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验收材料以结题报告为主,对于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以附件的形式附于结题报告后。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7月16日之前,将结题报告(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307室,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58403505@qq.com。

联系人:张岩波

联系电话:86173030。

教务处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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