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099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提升大学英语教学效能的改革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今后《大学英语》教学实行学院与教师互选制,现将有关程序和规定通知如下:
一、互选基本原则
1、文学院将从事大学英语教学的教师分作大学英语第一教研部和第二教研部,分别承担一个年级的大学英语教学,直到一年级课程结束,以利于教学效果检测和奖惩措施的公平考核兑现。经管学院、文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中国书法学院不参与互选大学外语教师,由文学院安排。
2、学生所在学院代表学生的权利,可在文学院提供的承担相应年级教师团队中进行不超过两次的选择。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达成协议,双方签字确认,两个学年不得更换。
3、未参与互选的学院大学英语教师由文学院统一安排。
4、通过互选希望能与各学院建立相应稳定的大学英语教师队伍,尽量做到教师不跨院任课,以便于监督、改进和互动管理,共同促成学生大学英语水平及运用能力的提升。
二、互选基本程序
1、文学院向各互选学院提供本级大学英语任课教师名单及其简介,供学院选择。2019级新生由文学院大学英语第二教研部承担,教师简介及联系方式由文学院随后下发。
2、学院和拟选聘教师沟通交流,如能达成一致,则予以确认。如未达成一致,允许学院从待聘教师中进行第二次选择,达成一致予以确认。
3、如学院未能选择到合适的教师,或教师未能选择到协助管理得力的学院,两次机会完成后,则由文学院安排教师,双方不得拒绝。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根据2019级招生计划的班级数确认需选择的教师人数。两个自然班为一个教学班,每位教师每学期承担的大学英语教学任务不超过3个教学班。
2、各学院在确定聘任该教师之前需与待聘教师协商、沟通决定。2019年7月15日下班前将互选确认单交至文学院办公室(教5-416东),完成互选工作。
3、不明事项请与文学院联系,电话86173038。
教务处
文学院
20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