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7号
第一部分 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理论教学工作量=基本理论教学学时分×授课质量等级系数
1.基本理论教学学时分计算表
序号 |
教学方式 |
任务范围 要求 |
基础理论教学学时分计算公式 |
说明 |
1 |
课堂授课 |
1.备课。 2.讲课。 3.辅导答疑(一周一次)。 4.批改一小班作业(每周一次)。 5.测验、考核。 6.全面负责教学质量(包括辅导教师的辅导质量)。 7.公共体育课包括早操等群体活动。不包含辅导、作业批改。 |
(计划学时+附加学时)×班级系数 |
班级系数的计算: 1.讲课每增1班,工作量加10%;合班数大于4,每增加1班,工作量增加5%。 2.增加1班辅导、作业批改,按计划学时增加20%;合班数大于4,每增加1班,工作量增加10%。 3.制图课要求作业全批全改,按计划学时×班数×0.1增加学时分。 4.选修课程的讲课,学时分=计划学时×[1+(上课人数-RS)/RS×0.1];辅导、批改作业,学时分=计划学时×辅导人数/RS×0.2。 5.必修课、限选课标准班人RS=35。 附加学时的计算: 1.新开课增加计划学时的15%为附加学时,开新课增加计划学时的10%为附加学时。 2.实验班单班上课,增加计划学时的50%为附加学时。合班上课的,不计附加学时,按照普通班合班学时分计算。 3.双语授课的课程,增加计划学时的15%为附加学时。 |
2 |
专职辅导 |
1.听主讲教师讲课。 2.习题课(单班)。 3.按1:1讲课时间辅导答疑。 4.批改作业:全收,每次批1/3--1/2。 5.测验、考核。 |
计划学时×0.4 |
1.第一班计划学时×0.4。每增加一班,加计划学时×0.2,或按:学时分=计划学时×RS(0.4+(辅导人数-RS)/RS×0.2)计算;合班数大于4,每增加一个班,工作量增加10%。 2.制图课作业全批全改,加计划学时×0.1×(班数-1)。 3.RS值的规定同课堂授课。 |
3 |
监考 |
见“监考职责” |
1学时分/次 |
只计算非任课教师。 |
2.授课质量等级系数表
序号 |
类别 |
系数 |
1 |
一等 |
1.1 |
2 |
二等 |
1.05 |
3 |
三等 |
1.0 |
4 |
四等 |
0.9 |
二、公共选修课工作量计算办法
参照《西安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规定》计算。
三、教改实验学院导师制工作量计算办法
参照《西安工业大学教改实验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四、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表
序号 |
教学 方式 |
任务范围要求 |
工作量计算公式 |
说明 |
1 |
计划内 实验 |
1.实验教学的准备、备课、讲课、批阅预习报告。 2.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核成绩。 3.组织整理实验室环境卫生,以及与实验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 |
计划学时×批次系数×实验类型系数×课程专业类型系数(学时分) |
1.学生实验课一般要求单人单台套仪器或设备进行。 2.公共基础实验按一名教师每批指导一个班计算,设备仪器台套数不足时,最多不超过两批,批次系数分别为1.0和1.3。 3.专业基础和专业实验按一名教师每批指导一个班计算,设备仪器台套数不足时,可以分批进行,最多不超过3批,批次系数分别为1.0, 1.3和1.6。 4.实验类型系数:演示性实验0.6、验证性和综合性实验为1.0,设计性实验为1.5。 5.课程专业类型系数:计算机类0.9,公共基础1.0,专业基础1.1,专业1.2(光机类实验课1.4,化工、热加工类实验课1.6)。 |
2 |
开放 实验 |
1.实验教学的准备、备课、讲课、批阅预习报告。 2.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核成绩。 3.组织整理实验室环境卫生,以及与实验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 |
计划学时 ×(1.0+ 实验人数 ×0.015) (学时分) |
实验室开放的主要类型: 学生选作实验项目、自拟或创新性实验项目、学生参加教师科研实验项目、大学生竞赛类实验项目,具体见《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的文件规定。 |
3 |
课程 设计 |
1.课程设计的准备、讲课。 2.指导、评阅设计报告、考核成绩。 |
0.6学时分/人·周 |
每15-20人安排一个指导教师,15到20人取0.6,每名老师指导超过20人,超过部分按0.4计算。 |
4 |
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艺术写生等 |
1.事先联系、制定计划。 2.带领及指导学生下厂实习。 3.总结实习,批改实习报告评定成绩。 |
西安市内:实际天数×班数×2.0(学时分) 市区外:实际天数×班数×2.0×1.3(学时分) 野外、工地:实际天数×班数×2.0×1.5(学时分) |
1.指导实习等每班安排一名指导教师。 2.实际天数:市区内不含节假日,市区外学习天数加路途。 3.野外、工地主要指艺术学院写生或建工学院工地实习。 4.西安市区指公交车可以直达的区域。 |
5 |
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 |
1.事先联系、制定计划。 2.带领及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社会调查。 3.总结实习,批改调查报告、评定成绩。 |
西安市内: 实际天数×班数×1.0 市区外: 实际天数×班数×1.3 |
1.实际天数:市区内不含节假日,市区外学习天数加路途。 2.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指教学计划内课程要求的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 |
6 |
毕业设计(论文) |
1.选题准备。 2.实际指导。 3.评阅、答辩、考核。 |
1学时分/人·周 |
1.每个教师带本科8人,超过部分减半计算。 2.应每人一题,题目重复者,减半计算。 3.无指导设计、承担审阅论文任务教师并且参加答辩,计1学时分。 |
7 |
大学生体能测试 |
1.测试项目准备。 2.学生组织。 3.项目测试。 4.成绩登记、统计、归档、上报等。 |
0.5学时分/班·项目 |
|
8 |
高水平运动队训练 |
1.平时训练和比赛前强化训练。 2.学校批准的比赛。 |
实际天数×队数×2 |
1.所有训练计划及比赛要事先报教务处备案。 2.每个训练队最高只认2个教练的训练课时。 |
9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 |
指导学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
省级/校级项目:20学时分 国家级项目:30学时分 |
1.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时间为项目结题后,未通过结题的项目不计算教师指导工作量。 2.结题评优项目的课时加20%。 |
五、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工作量计算表
工作量计算公式 |
说明 |
级别系数×每队人数系数×队数(学时分) |
1.竞赛级别的确定参照《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组织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执行。 2.竞赛级别系数见下表:
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竞赛类别 |
A |
B |
C |
D |
E |
F |
G |
校内选拔赛 |
0.3 |
0.3 |
0.3 |
0.3 |
0.3 |
0.3 |
0.3 |
省内选拔赛 |
1.0 |
1.0 |
1.0 |
1.0 |
1.0 |
0.7 |
0 |
全国总决赛 |
1.5 |
1.5 |
1.5 |
0 |
0 |
0 |
0 |
3.项目组由多人指导时,工作量由参加者协商分配。 4.工作量计算以正式报名表为依据。 5.每队学生数小于5(包含5)人数系数为20,小于10(包含10)大于5系数为30,大于10系数为40。 6.其他 (1)以个人作品参赛:工作量=人数系数*竞赛级别系数 (2)体育学院竞赛工作量算法:工作量=人数系数*比赛级别系数 人数系数:小于10人系数为20;小于40人系数为30;大于40人系数为40 |
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序号 |
教学方式 |
任务范围要求 |
教学工作量 |
备注 |
1 |
讲课 |
1.备课。 2.讲授、组织讨论。 3.测验、考试、考查。 4.辅导答疑。 5.批改全部作业。 6.全面负责教学质量。 7.负责编写教学大纲。 8.负责编写教学日历。 |
计划学时×ZC×KS×BS |
1.正高职称ZC=1.2,副高级职称ZC=1.1,中级职称ZC=1.0。 2.课程系数KS取1.0;新开课程系数KS取1.2。 3.听课人数5-25人时,班级系数BS取1;听课人数多于25人时,BS取1+〔(听课人数-RS)/RS×0.4〕,RS=25。 |
2 |
指导 自学课 |
1.学生以自学为主。 2.教师进行答疑。 3.组织讨论。 4.指导学生教授部分内容。 5.安排学生看相关资料。 6.以上教学方式占计划学时1/4以上。 |
计划学时×KS×BS |
1.根据课程性质及教学要求,可选取指导自学教学方式。 2.5人以下课程,可采取指导自学方式。 3.班级系统BS取1.0。 4.课程系数KS取0.6;新开课的课程系数KS取0.8。 |
3 |
实验课 |
1.安排、讲授并指导实验课。 2.批改实验报告。 3.组织考试。 |
计划学时×KS×BS |
1.实验课课程系数KS取1.1。 2.少于5人(不包括5人)班级系数BS取0.8,5人以上BS取1.0。 |
4 |
监考 |
协助主考完成研究生考试监考 |
1学时分/次 |
只计算非任课教师。 |
5 |
指导 研究生 |
1.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指导学习、安排教学实践。 3.指导学位论文(包括审阅与参加答辩等)。 |
本学期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
XSi为导师本学期指导一名第i学期研究生的计划教学工作量,i=1,2,3,4,5,6时,学术型研究生XSi分别为:15、15、15、30、30、30,专业学位研究生XSi分别为:15、15、30、30、30;YSi为导师本学期指导第i学期的研究生数,i=1,2,3,4,5,6。 |
第三部分 本科、硕士教材(讲义)编写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编写教材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教师编写高质量的教材(讲义),更有力地推动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纳入教材建设规划编写教材及讲义且能保质保量完成者,应给编者记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二、编写教材(讲义)计算教学工作量的范围
我校教师承担下列教材的编写任务,给予计算教学工作量:
1.国家级规划教材;
2.省级规划教材;
3.校级规划教材(讲义);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各类文字教材的工作量计算方法
类型 |
级别 |
工作量(学时) |
新编著 |
国家级规划教材 |
1.8R |
省级规划教材 |
1.5R |
校级规划教材 |
1.3R |
翻译 |
校级以上规划教材 |
1.0R |
修订 |
按第一次出版时所计工作量的30%给予计算。 |
电子教材 |
同相应级别的文字教材工作量 |
注:①折合学时:R=教材总字数/3000字(学时); ②教材总字数按照所编写教材扉页上标注的字数计算。 ③教材工作量最高为180学时。 |
2.编写讲义的工作量计算办法
类型 |
工作量(学时) |
新编著 |
1.3R |
选编 |
0.7R |
修订 |
0.3R |
翻译 |
1.0R |
审稿工作量 |
所审讲义编写工作量×15% |
注:①折合学时:R=讲义总字数/3000字(学时)。 ②讲义总字数按word文档字数统计的结果计算。 工作量。出版③讲义工作量最高为120学时。 |
3.重印教材(讲义)不予以重复计算教学工作量。
四、几点说明
1.编写教材(讲义)所计算的教学工作量记入年度教学工作量。
2.对合编教材(讲义),由编者所编字数计算其教学工作量。
3.申请以上教材编写工作量者均须提交两本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