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全外语和双语授课教学奖励绩效发放暂行办法

2024年09月13日 17:15  点击:[]

校教〔2018〕267号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教育工程,鼓励开展全外语和双语教学改革,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外语教学课程指在教材、授课、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中,以外语为教学语言开展教学工作的非语言类课程。双语教学课程指选用外文教材,在授课、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中,以外语和汉语为教学语言开展教学工作的非语言类课程。

第二条 全外语\双语课程由教师个人申报,经教学任务下达学院(含国际教育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备案后开设。

第三条 授课结束后,教师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全外语\双语教学课程认定表》,经教学任务下达学院(含国际教育学院)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第四条 教务处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全外语\双语课认定标准》认定后进行教学工作量计算并核算教学工作奖励。

第五条 全外语\双语授课课程教学工作量按《西安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双语授课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第六条 全外语\双语授课课程除按《西安工业大学教学奖励绩效实施办法》核算教学工作奖励外,全外语授课课程增加教学工作量奖励额度的200%作为教学专项奖励,双语授课课程增加教学工作量奖励额度的50%作为教学专项奖励。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2018年开始执行。

附表:西安工业大学全外语/双语教学课程认定表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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