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2023〕42号
优质生源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招生宣传是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证,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影响力,提升我校招生宣传工作成效,全面提高我校本科生源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中学、服务考生、服务家长为理念,以巩固生源数量、提升生源质量为目标,构建学校、学院、专业多层次,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立体招生宣传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招生宣传工作成效。
二、工作机制
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按照“学校领导、学院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由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总体工作策划与组织;学院作为招生宣传工作主体,围绕专业推动招生宣传工作全面实施;努力打造校领导、学院师生、职能处室招生宣传共同体,形成“人人都是招生宣传员”的宣传氛围,全面落实各项招生宣传任务,履职尽责。
三、工作职责
(一)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确定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目标及任务;
2.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二)本科生院(教务处)
1.负责年度招生宣传工作任务的部署;
2.负责指导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对招生宣传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负责学校层面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
4.负责学校层面宣传队伍的选拔及宣传指导;
5.负责学院宣传目标中学的名单选定;
6.负责在媒体、网络等平台进行宣传;
7.负责组织选派人员参加招生咨询会;
8.负责校园开放日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9.负责年度招生宣传总结及各项招生宣传效果评估;
10.负责大学生招生志愿者协会日常管理及学生志愿者的组织与培训。
(三)学院
1.成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落实学院宣传目标中学的宣传工作任务,面向中学开展学校整体宣传;
2.制定年度招生宣传方案,确保招生宣传进中学、进班级、见老师,见学生,充分把招生宣传与中学活动相结合,切实将招生宣传落到实处;
3.组织专家教授到宣传目标中学开展学术讲座、参加科技活动等,推介学校本科专业及学科前沿成果等;
4.邀请宣传目标中学师生来校参观研学,参加中学举办的校庆、科技节、运动会等大型活动;
5.志愿填报期间选派人员前往宣传目标中学开展志愿填报指导与咨询、参加学校安排的咨询会(校园开放日、教育博览会、联合宣传等);
6.负责学院层面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完善各专业宣讲资料;
7.设置学院咨询电话,做好招生专业咨询相关工作;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招生宣传相关工作。
(四)职能处室
1.校领导对联系学院招生共同体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
2.各职能处室根据共同体所属学院的相关安排,全员参与招生宣传工作;
3.党委宣传部负责高考咨询期间策划、推广新闻及专题报道,利用新媒体平台助力招生宣传,检查、督促学院、处室网站的更新;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网络安全;
4.校友会负责协助组建校友宣传队伍;
5.财务处负责招生宣传经费的保障;
6.团委负责配合做好招生宣传资料的准备及宣传活动的开展。
四、招生宣传人员选派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热爱招生宣传工作,按时参加学校招生宣传培训,熟悉并认真贯彻国家和学校相关招生政策及规定;
3.熟悉学校的历史、现状、专业设置等情况;
4.工作能力强,能协调好招生宣传与本职工作。
五、经费及使用
招生宣传经费由本科生院(教务处)按学院所负责中学数核定拨付。经费使用由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审批。招生宣传工作经费报销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六、工作考核
为确保招生宣传工作成效,学校对各学院招生宣传工作过程及成果进行量化考核。学院应将招生宣传工作纳入学院公共事务管理及学院年度绩效考核。
七、其它事项
1.各学院应做好招生宣传与各项日常工作的协调统一,特别是志愿填报期间的招生宣传工作与毕业答辩、毕业派遣、期末考试等工作的协调。
2.学院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后一周内,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学院招生宣传活动记录表》,连同活动新闻稿等材料报本科生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记录存档,学校将以此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招[2018]297号)同时废止。
九、本方案由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宣传共同体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