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2023〕45号
为进一步将OBE理念贯彻落实到本科教育教学全过程,完善基于产出导向的课程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规范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服务专业认证中有关“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和“年度持续改进材料报备”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全校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
二、评价时间
每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结束后3周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评价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及教学秘书组成。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审核课程质量评价报告。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定期开展课程质量评价,对评价数据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组织撰写课程质量评价报告。教学秘书负责提供本单位所承担的相关专业的课程成绩。
四、评价流程
(一)每学期课程考核前,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数据合理性审核工作,任课教师按照教学班填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表》(附件1),课程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
(二)每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按照教学班填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试行)》(附件2),课程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
(三)由专业负责人定期组织开展课程质量评价工作,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按照教学班完成《课程质量评价报告(试行)》(附件3),专业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并提交至所属学院。
五、评价办法
(一)评价数据的合理性审核
由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数据合理性审核工作,审核内容要体现:一是评价数据收集的内容、方法和来源的合理性;二是评价数据与产出目标(课程目标、毕业要求)的相关性。
(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评价教师基于学生平时表现(如课堂反馈、作业情况、实验情况等)和课程考核环节材料(如课程小测验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对该课程的各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和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观测点的达成情况做出评价。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计算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评价环节的评价结果,若课程目标i的达成情况由N个观测点支撑,设第j个观测点的目标分值为
,学生得分为
,权值为
,则课程目标i的达成值
的计算方法为:
其中:i=[1,2,3,...]。支撑课程目标i达成值的所有观测点的权值之和为1。
2、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观测点的达成情况计算方法
设某项毕业要求观测点的达成值为
,每个观测点由n个课程目标支撑,每个课程目标对应的权重为
,则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观测点的达成情况
的计算方法为:
六、整体要求
(一)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需针对全体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分析,评价方法合适,注重形成性评价。
(二)每学期末课程考核结束后,需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表(试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试行)》按照教学班放入教学档案袋归档。
(三)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将分布实施,逐步推进。
七、结果应用
(一)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用于该门课程后续教学过程的持续改进,在下一轮达成评价中要能够证明持续改进有效。
(二)每学期末课程负责人需将评价结果提交至本学院,作为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提高课程质量的改进依据。
(三)该结果作为专业认证和课程质量评价的约束性支撑材料。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表(理论课)
附件1-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表(实践课)
附件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试行)
附件3:课程质量评价报告(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