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5〕160号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各教学环节的过程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
(一) 成立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领导小组。
1.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
成员:各学院院长,教务处副处长,高教研究室副主任
秘书机构: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2.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其进行宏观指导。
(2)组织校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3)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二) 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领导小组。
1.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院长
组 员:成员由学院自定
2.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依据本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的要求、相关管理细则以及专业的特点,对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实施检查。
(2)组织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
(3)定期检查、指导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对选题、开题、中期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时将总结报告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报送教务处。
二、检查方式与步骤
毕业设计检查工作分初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主要方式是: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专家抽查为辅进行检查,每年确定一至两个学院进行全过程检查,其余进行随机抽查。
(一) 学院自查
在学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后,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经常性定期检查,特别是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选题、开题、中期、答辩四个主要环节,按要求的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学院汇报各阶段检查自查结果,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建议等,形成专门的总结报告。
(二) 学校检查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高教研究室组成专家组进行选题、开题、中期、答辩抽查工作。
专家组将通过询问、审核文档资料、深入设计现场等多种形式对各阶段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根据检查情况向相关学院进行反馈,对所发现的问题做及时处理,通报检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改进要求,形成学校检查总结报告。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内容
(一) 初期阶段检查
初期阶段检查主要包括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学生毕业设计题目审查和开题检查。
1. 题目审查
(1)学院在毕业设计开始前,按《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对选题在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广度等方面是否合适、软硬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审核表》,此表由各学院自行保存;
(2)教务处负责抽调部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检查,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评价表》。
2. 开题检查
(1)各学院着重检查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课题落实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学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
(2)检查办法:学院在指定时间对开题情况进行检查,高教研究室随机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检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 中期阶段检查
1. 各学院组织期中阶段检查,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安排中期答辩,着重检查学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外文资料翻译、中期报告、计划进度等)、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
2. 指导教师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优秀学生及较差学生名单报学院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参考。检查中被警告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作为重点考核对象。
3. 学院将检查的时间地点、方式提前一周交到教务处、高教研究室。高教研究室将派专家随机参加学院的检查,并对学院汇总的检查表格等文档进行审查。
(三) 后期阶段检查
后期阶段检查主要包括答辩资格审查和答辩检查。
1. 学院在答辩前各专业应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对设计成果进行验收。将取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 学院将答辩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到教务处和高教研究室,高教研究室派专家随机参加学院或系(教研室)安排的答辩,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
(1) 答辩的环境是否整洁、安静,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
(2) 答辩组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答辩教师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答辩程序是否规范;
(3) 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和规范;
(4) 成绩评定是否合理。
(四) 校级答辩
教务处组织理工、文管两个专家组随机抽取各专业学生进行校级毕业答辩,学院在答辩前将被抽查学生相关资料与评价表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
答辩结果将反馈给各学院,并就答辩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五) 论文抽查
(1)高教研究室按专业不同和成绩不同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评议;检查评议的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论文的质量、论文的撰写是否规范、答辩情况等。评价体系见附件6。
(2)对新办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将送交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3) 检查结果向各学院公布。
(六) 学院总结
毕业答辩结束后,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并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体系与标准》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作出具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总结及相关统计报表交教务处。
四、附 则
本规定2006年制定,2015年第一次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一览表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分析表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汇总表(理工)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汇总表(文管)
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评价表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体系(理工)
7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体系(文管)
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分表(专家使用、理工)
9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分表(专家使用、文管)
10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