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2024〕112号
学科竞赛是推动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重要教育环节,提高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为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机会,为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创新设计、创造发明等提供可靠保障。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科竞赛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参赛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的遴选与认定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权威性原则、影响力原则,兼顾国际性原则,开展学科竞赛项目遴选,确保学科竞赛项目“专业全覆盖”。
(1)权威性原则:优先遴选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陕西省教育厅等权威部门主办并发文公布的学科竞赛项目。
(2)影响力原则:优先遴选存续年限长、参与面广、口碑佳的学科竞赛项目。
(3)国际性原则:优先遴选国际影响力大、参与面广、综合水平高的学科竞赛项目。
(二)学科竞赛级/类认定标准
学科竞赛分为A+类、A类、B类、C类、D类、E类、F类、G类。其中A+类含国际影响力大的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竞赛,A类、B类、C类属于国家级学科竞赛,D类、E类、F类属于省级学科竞赛,G类属校级学科竞赛,学科竞赛级/类划分依据第一主办单位(不含指导单位)的性质对应认定。各类区域性竞赛(如西北赛区)级别最高按省级认定。
学校鼓励并重点支持A+类、A类、B类、D类竞赛,上述四类竞赛项目可动态调整,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审核通过后直接认定发布。其他类别竞赛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本标准进行认定,当年认定结果公布后不再追加;不在当年公布结果范围内的竞赛,学校不予经费支持与绩效奖励。
A+类学科竞赛:主要指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重大学科竞赛以及我国高水平大学普遍认可并参加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国际性竞赛。
A类学科竞赛:指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学科竞赛。
B类学科竞赛:指由国家部委直接主办的学科竞赛。
C类学科竞赛:主要指由全国性学会(一级学会)直接主办的学科竞赛,也指由教育部各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分委员会)主办的学科竞赛,但不包含教指委的二级委员会和教学指导组等主办的学科竞赛。
D类学科竞赛:指由陕西省政府及其直属各厅级单位直接主办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其他各省级政府及其直属厅级单位主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E类学科竞赛:指由国家一级学会下设的二级学会或省级学会(不包含省属二级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
F类学科竞赛:指由教指委的二级委员会或教学指导组、省属二级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也指由其它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学科竞赛。
G类学科竞赛:指由学校本科生院(教务处)主办,各教学单位承办的校内学科竞赛(含国、省各级各类竞赛的校内选拔赛,以及其它由学校组织专家认定并公布的校内竞赛)。
(三)遴选与级/类认定工作程序
本科生院(教务处)每年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的遴选与级/类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本科生院(教务处)发布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2、教学单位组织论证并提交拟组织学科竞赛的申报材料,交本科生院(教务处)。
3、学校对各专业拟组织参加的学科竞赛项目进行遴选与级/类认定。
4、学校对遴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学校组织专家对公示中存在的异议予以认定并反馈。
6、学校公布最终认定结果。
二、学科竞赛的经费核拨
(一)经费核算
学科竞赛经费(不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以及“挑战杯”大学生科技竞赛,上述竞赛学校设专项经费支持),由本科生院(教务处)主管,教学单位具体实施。经费实行预算审批制,审批限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审批限额=基数*类别系数*分档系数
其中:
基数,根据学校划拨经费的具体情况核算,一般情况下为1万;
类别系数,依据学科竞赛的级别和参赛阶段给出,具体见表1。
表1学科竞赛分级、分类、分阶段资助类别系数表
资助系数 参赛阶段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A+ |
A |
B |
C |
D |
E |
F |
国际比赛阶段 |
2 |
— |
— |
— |
— |
— |
— |
全国总决赛阶段 |
— |
2 |
2 |
0.5 |
— |
— |
0.2 |
陕西省选拔赛 |
— |
2 |
1 |
0.4 |
0.7 |
0.4 |
校内选拔赛 |
— |
0.3 |
0.3 |
0.1 |
0.1 |
0.1 |
分档系数,从参赛的组队方式、作品形式、参赛方式、报名限额、分组分类、报名费用等6个方面(A类竞赛增加竞赛排名贡献)综合评价,将学科竞赛分为5档,具体分档系数见表格2。
表2学科竞赛分档系数表
分档 |
1 |
2 |
3 |
4 |
5 |
系数 |
1.6 |
1.3 |
1 |
0.7 |
0.4 |
(二)经费使用
学科竞赛经费依托学院组织管理,本科生院(教务处)按照竞赛所属级/类经费限额进行核拨,校、省经费先行拨至学院,剩余根据各学院实际参赛情况进行核拨。教学单位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其中A+类学科竞赛的国内各级选拔赛,按照学科竞赛级/类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并执行。对于直接参加最高级别竞赛的学科竞赛,经费按最高级别限额使用,其经费按照以上计算方法执行。
(三)竞赛承办
为了提高我校在学科竞赛领域的影响力,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或教师个人承办国家级和省级赛事,学校将予以经费支持。经费采用预算制,预算经费来源于学校、学院、主办方以及赞助商等,由本科生院(教务处)审核。
承办A+类、A类、B类学科竞赛国家级阶段比赛,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承办A+类、A类、B类、D类学科竞赛省级阶段比赛,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
承办C类学科竞赛国家级阶段比赛,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承办C类省级阶段比赛和E类、F类等其它竞赛(不含校级),本科生院(教务处)进行综合评估,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2万元。
三、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
(一)竞赛申报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本科生院(教务处)递交《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新项目申报书》《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参赛情况统计表》和《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竞赛奖惩
1、教师指导学科竞赛获奖后教学显著业绩津贴的发放,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奖励按照学生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3、学科竞赛凡连续三年内没有获得最高阶段奖项,第四年需更换竞赛负责人重新申报。
4、学校立项的学科竞赛,无特殊情况不得弃权,否则第二年不予经费支持。
(三)竞赛管理
竞赛实行项目负责制,学科竞赛项目由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单位(项目承办单位)、竞赛项目负责人共同管理。
竞赛项目负责人须为专任教师,A类及以上竞赛项目负责人需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担任,在教学单位的管理下,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经费预算和报销工作,并作为该项学科竞赛的校方代表,组织省级、国家级比赛的参赛工作。
未经过项目承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的参赛队,学校不核拨经费、不计算年终绩效。
(四)竞赛统计与应用
经学校立项的学科竞赛,竞赛负责人及时报送校赛、省赛、国赛等环节的学生获奖数据。该项竞赛全部完成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学科竞赛总结材料,学校核查无误后用于绩效考核。
(五)竞赛宣传
立项的学科竞赛,需在校级竞赛开始报名前二周,通过本科生院(教务处)官网、学校企业微信、所在学院官网等渠道发布竞赛报名通知,并及时发布省赛、国赛相关通知;在各级竞赛完成之后,项目负责人需将新闻稿件投送至宣传部、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单位等部门发布。学科竞赛的宣传工作,将纳入年度竞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安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教务发〔2018〕13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