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2024年09月13日 08:45  点击:[]

校教〔2015160号

实习是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受到工程基本训练的重要途径。为使实习顺利进行,特规定如下:

一、理论要联系实际

学生实习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性质、次数、时间和要求,应严格按照本科培养计划的规定进行。每次实习,应尽量做到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紧密结合。

二、要制定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

为确保实习质量,各学院根据本科培养计划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写好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并应将实习大纲、指导书报教务处备案。

三、制定实习教学计划

1.教务处根据专业培养计划,按学期下达实习教学任务。

2.各学院要根据实习任务制定实习教学计划,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实习教学计划表”“西安工业大学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1、2),经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后,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审核。

3.实习计划的落实,由学院负责。如变更实习计划,要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四、实习承担单位或基地的职责和任务

1.完成实习计划

2.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3.制定学生实习守则

4.制定学生成绩考核规定

5.制定实习人员守则和岗位职责

6.制定考勤制度和实习教学人员考核办法

五、学生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学生实习前,由学院派人和实习单位加强联系,协调、介绍学生的基本情况。

2.在学院的领导下,学生干部作好领或购实习教材材料和工作服等的准备工作。

六、实习带队教师在实习中的作用

1.教师参与日常实习指导工作,与实习指导人员应紧密配合,共同提高,互相监督。

2.负责实习中的部分讲课,参与编写实习教材和其他实习教学文件。

3.辅导实习教学人员,参与实习教学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合格考评。

4.监督教学实习计划的执行。

七、实习总结

每学期实习结束后,学生所属学院应对实习情况做出总结,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留存。

八、本管理规定于2007年制定,2015年第一次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实习教学计划表

2西安工业大学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

 

  •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

上一条: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管理办法(修订)
下一条: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关闭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学府中路2号
邮编:710021
电话:029-86173074

版权所有: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