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003号
全校各单位:
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校教〔2007〕24号)要求,我校教学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评审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现将我校2019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范围、条件、奖励等级和数额等具体规定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执行(见附件6)。
2、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的材料:《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相关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申报项目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鉴定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上述申报材料的填报应按照本通知《填报说明》(见附件4)的有关要求填写。
3、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对所申报成果进行排序,每个学院可申报1~4项,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及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并将《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和《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发送电子邮件到:jyk301@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4、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中第八条,申报校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要通过鉴定,请各单位将《西安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鉴定申请表》(附件2)在鉴定会前3日内报送教研科备案,教研科将组织人员对教学成果鉴定工作进行检查。
5、网络申报: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于2019年4月15日-4月17日之间登陆西安工业大学质量工程平台,点击“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进行网络申报(http://xatufanya.zlgc2.chaoxing.com/)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鉴定申请表
附件3: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附件4:《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附件5: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6:西安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校教[2007]24号)
教务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