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8〕164号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巩固和加强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非专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表
工作内容 |
起止日期 |
负责单位 |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线下申报与审核 |
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2月14日 |
各学院、教务处 |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线上提交与复核 |
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 |
各学院 |
3.学生、教师双向选择 |
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4日 |
各学院 |
4.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1日 |
各学院 |
5.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
2018-2019(2)第2周 |
各学院 |
6.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
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30日 |
各学院 |
7.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
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4日 |
各学院、教务处 |
8.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2019年6月17日-6月21日 |
各学院、教务处 |
备注:进程安排如有变更,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教师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业教师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初级职称教师不可单独指导毕业设计,但可与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联合指导。
各专业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执行,《国标》中对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未作明确要求的专业,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8人。
行业/企业专家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可采取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联合指导的形式,本校教师要掌握进度并协调有关问题。
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求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采用线下和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认真按照附件1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题目必须满足课程目标要求,能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2、选题应与本学科相关领域的生产、科研等实际问题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现实意义和创新性;
3、题目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得到系统、全面的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和综合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四、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研究、部署、指导、检查本院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安排、检查和总结,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严把毕业设计(论文)审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检测、论文答辩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五、其他说明
2018年12月7日之前各学院将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7057279@qq.com。
联系人:赵志升
联系电话:029-86173030
教务处
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