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校教〔2015〕8号)与相关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对2024届本科毕业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工作,其他年级学生依据个人情况可自愿填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
各学院成立创新与技能学分审核小组,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学分的审核认定与登记,积极开展学分认定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2024年1月12日前填写《创新与技能学分审核小组备案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atuzjk@163.com邮箱。
二、认定标准与流程
1.认定标准
学分认定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项目评分标准表》进行(附件2)。
2.认定流程
根据认定流程的不同分为两部分:一是学校批量上传部分(橙色标注),二是学生个人网上填报部分(绿色标注)。两部分具体认定流程如下:
(1)学校批量上传部分
为了简化学分认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学校相关部门掌握数据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项目,学生不需填报,由创新与技能学分专项审核责任单位集中批量上传,将学分自动计入学生名下。
(2)学生网上填报部分
除学校批量上传项目外,其他均由学生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具体申请流程见《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创新与技能学分操作说明》(附件3),经学院审核通过后计入学分。要求如下:
(a)申报学分时必须扫描并上传对应证书、成绩单等作为支撑材料,确保扫描件清晰、完整,便于审核。
(b)不得弄虚作假,严禁使用同一个证书进行多次技能学分申报或使用虚假证书申报等不诚信行为。申报过程中不诚信行为按照考试作弊处理。
(c)学生申报“B411学术、创新创业报告会或开放性学术、研究生答辩活动”,需填写《本科生参加【学术、创新创业报告会或开放性学术活动】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记录表》(附件4)作为支撑材料扫描上传,表格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即可。
三、审核方式与内容
1.审核方式
学校按照学院审核小组名单分配教学系统审核权限,各单位审核小组成员登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审核内容
(1)学院审核小组对学生网上申请的学分及支撑材料进行正确性及真实性审核。
(2)对提交【D142职业资格证书】的,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12/t20211202_429301.html,进一步查实证书真伪的网址为http://zscx.osta.org.cn/
(3)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的其他行业类技能操作证书,一般可按照【D151操作技能证书】进行认定。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学生准备申报材料。
2.2024年1月8日-3月8日学生网上填报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申请,上传支撑材料。
具体申请流程见《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创新与技能学分操作说明》(附件4)。
3.2024年2月19日-3月22日各学院审核小组对所在学院学生网上填报学分进行审核。
学分审核结束后,各学院、专项审核小组需从系统内导出最终学分认定结果,由审核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备案。
4.2024年2月19日-3月22日专项审核责任单位集中批量上传学分数据。
学分批量上传结束后,各专项审核责任单位负责人需从系统内导出最终学分认定结果,由本人签字并盖所在单位公章,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备案。
5.2024年4月1日-4月5日学校公示学分认定结果。
学校将学分认定结果和明细在本科生院(教务处)主页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若学生对名下创新与技能学分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审核小组提出修正意见,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分将计入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审核小组成员须高度重视创新与技能学分的审核工作,应严格审核,做到学分项目对应正确,支撑材料真实。
2.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申请与审核认定工作,一般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3.在认定期间,各学院须安排专人接受学生咨询,指导学生进行填报。
4.确需本科生院(教务处)进行处理的,由学院统一汇总后,通过专项工作QQ群联系(号码随后单独发送各学院)。
附件:
1.创新与技能学分审核小组备案表
2.创新创业教育学分项目评分标准表
3.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创新与技能学分操作说明
4.本科生参加【学术、创新创业报告会或开放性学术活动】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记录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