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1级本硕连读学生考核分流与递补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13日 14:48 学籍学位科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提高本硕连读学生的培养质量,现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本硕连读学籍管理办法》,组织2021级本硕连读学生考核分流与递补选拔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硕连读考核分流

考核分流包括学业警告、取消资格两类,对象为2021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3个本硕连读专业学生。

(一)分流标准

1.学业警告:第一、二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后,由相关学院对本硕连读学生进行考核,学生首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应对学生进行学业警告,可暂时保留其本硕连读资格一年,若再次达到下列情况之一,经学院考核,本科生院(教务处)审核后,取消本硕连读资格,转入同年级同专业普通本科班学习。

(1)学年所修读的全部课程中,有1门次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有3门及以上必修课程成绩绩点小于2.0;

(2)学年所修读的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5。

2.取消资格:第一、二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后,由相关学院对本硕连读学生进行考核,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科生院(教务处)审核,取消本硕连读资格,转入同年级同专业普通本科班学习。

(1)学年所修读的全部课程中,有2门次及以上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累计不及格的课程门次达到2门次及以上;

(2)有高等数学(数学分析)课程的专业,平均分小于70分;

(3)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等,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4)有学术不端行为。

(二)分流程序

1.确定分流名单,下达通知单(2月23日前)

各学院按照达到本硕连读学业警告、取消资格条件名单,向相关学生下达本硕连读分流结果通知单(附件1),通知单应送达到学生及学生家长。

2.本硕连读考核分流执行(2月24日-26日)

(1)各学院于2月24日将确定的本硕连读考核分流名单(附件2)汇总后报本科生院(教务处)。

(2)本科生院(教务处)审核、汇总学院上报的本硕连读分流名单,印发《2021级本硕连读考核分流名单》,并按照名单取消相应学生本硕连读资格,转入同年级同专业普通本科班学习。

三.递补选拔

为了保持本硕连读学生的培养规模稳定,根据各专业被取消资格人数,重新选拔递补相应数量的优秀本科生进入本硕连读班级进行培养。

(一)选拔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转入本硕连读,由相关学院择优录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纪校规,品德优良,学风端正,积极进取,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

2.无违犯法规校纪、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有不良记录。

3.入学以来所有课程均考核合格(不含未取得学分的通识选修课),且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学年所修读的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

5.高等数学(数学分析)课程平均分≥70分(不涉及未开设该课程专业)。

(二)选拔范围

符合选拔条件的2021级普通本科工科、理科专业在籍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三)选拔计划

1.各专业拟计划递补选拔人数见表1:

表1 本硕连读各专业拟递补选拔录取计划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本硕连读)

人数

1

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5

2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

3

材料与化工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

4

2.学院根据学校安排确定本单位《2021级本硕连读学生选拔录取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领导小组组成、考核要求、录取标准、时间地点安排、咨询方式等)2月19日前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学位科,本科生院(教务处)审核后于2月20日前通过本科生院主页予以公布。

(四)选拔程序

1.学生申请

(1)申请时间:2月22日-2月23日。

(2)申请方式:学生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wgl2018.xatu.edu.cn),进入“我的”-“本硕连读申请(转专业申请)”页面,按提示操作(学生页面有相关操作说明,参照转专业申请流程)。

2.考核与录取

(1)时间节点:2月25日-2月26日。

(2)学生参加考核需提交拟转入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

(3)学院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对参加考核的学生成绩进行评定,择优录取。于2月26日向本科生院(教务处)提交《XX学院2021级本硕连读递补选拔拟录取结果一览表》(附件3)、学生考核成绩记录表(1式2份,需考核组成员签字,1份学院留存)。

3.拟录取名单复核、公示

(1)时间节点:2月27日-3月1日。

(2)本科生院(教务处)复核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4.学籍调整及后续工作

(1)时间节点:3月2日-3月3日。

(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印发批准转入本硕连读学生名单,并进行学籍调整。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本硕连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本硕连读考核分流、选拔递补等工作的统筹决策与实施。

(二)对本硕连读分流、递补选拔中存在的特殊情况,请各学院研究并形成书面意见,由学院本硕连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院公章后提交本科生院(教务处)。

(三)本硕连读学生经考核分流转入普通本科班,或新批准转入本硕连读班级的学生,均应按照新培养方案选课并完成学业。

(四)为了保证学生正常学习进度,分流退出或选拔进入本硕连读班级的学生自公示之日起即可参加新班级所在专业的选课修读。若公示期间个别学生被反映核实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学校将告知学生,并按规定办理。

附件1:本硕连读学生考核分流结果通知单

附件2:2021级本硕连读学生考核分流结果一览表

附件3:2021级本硕连读递补选拔拟录取结果一览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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