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陕西省教工委《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租住(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防灾减灾安全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校外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涉及的师生安全与健康问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主动防范风险能力,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保障校外教学活动中的师生安全与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本科生开展集体校外实习实践活动。
二、在充分保障师生防疫安全的前提下所开展的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活动,要加强安全培训和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师生对安全与健康的要求应知必知、应会必会,强调参与校外教学活动的师生要积极配合属地管控,提倡非必要不外出,并按时报送健康情况。
三、对在校外分散实习的学生,各教学单位要确实掌握每一位学生动向,加强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意识。学院要建立在外实习学生的安全预警机制,要求指导老师、辅导员与学生定期沟通,了解学生动向,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
四、对参与校外教学活动的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安全、住宿安全、生活安全、生产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内容,确保安全培训内容充实、有效。
五、学校组织本科生进行线上防灾减灾安全教育,要求全体在校本科生登录超星学习通,学习《防灾减灾安全教育》课程,完成自测考试环节。安排如下:
1.《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学习:5月17日-5月23日
2.《防灾减灾安全教育》考试:5月18日-5月24日
学校目前已统一在超星学习通平台安排了学习任务,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登录学习通进行学习、自测考试,组织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