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2】48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完善体系。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培育精品。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注重扶持优秀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类别
大创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 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等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省级立项将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二)项目类别
1. 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由教育厅负责推荐,数额不超过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1/3。
2.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要求。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
(二)大创项目人员组成。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必须均为在校本科大学生),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本年度只能参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一个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建议申报范围以二、三年级本科学生为主,四年级学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指导教师要求。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指导当年大创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申报数额。对各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做上限要求,但依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做申报项目数下限要求,2022年大创项目各学院申报数额下限具体见附件2。
(五)推荐原则。学院组织对本院申报材料的评审并排序,在评审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申报项目的题目质量和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中摘要撰写的质量及字数要求。学校结合各学院2020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和2021年申报情况,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2022年大创项目。
(六)跨校、跨院申报项目。鼓励学生跨学校、学院、跨专业申报。此类项目的归属依据其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划分。对于跨校组队的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主持人(学生)需均为我校教师和我校学生。不在此范围内的跨校项目,不列入我校大创项目申报名录,不予经费支持。
四、大创项目成果要求
2022年大创项目团队需要在2023年10月(含)前,完成相应的约束性成果,具体如下:
国家级大创项目:学生需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身份申报专利1项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经学校立项的省级D类及以上等级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得前三等级奖1项。
省级大创项目的成果,需参与学校立项的省级E类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得前三等级奖1项。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版。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4,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分开排列),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PDF版本)。
电子版名称:“学院全名(排序号)-《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学生”,例:光电工程学院1-《光栅性能分析与设备研制》-张三-李四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2年5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6173030;
地址:教六楼220室。
附件1:2022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附件2:2022年大创项目各学院申报最低要求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表)
附件4-1: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4-2:2022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4-3:2022年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