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1〕7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修订培养方案、开展第三轮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8月23日~27日。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二、修订要求
1.各专业结合前两轮评审专家意见和《2021版培养方案修订共性问题说明(第二版)》(附件1)进行培养方案修改、完善。
2.各专业可继续进行调研,结合用人单位、校友、兄弟院校的意见完善培养方案。
3.各专业(含工科专业)按照《通识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矩阵》(附件2)调整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矩阵。
三、评审材料
1.各专业8月20日前在教务网录入完整的培养方案,并提交系统校验。
2.专业负责人携带系统导出培养方案一式7份以及新修订的核心课程教学大纲一式1份至会场。课程大纲模板随后下发。
3.各专业准备5分钟的PPT,由专业负责人讲解。
附件1:《2021版培养方案修订共性问题说明(第二版)》
附件2:《通识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矩阵》
教务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