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129号
各学院、总务处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我校学生进行早读及晚自习的安排下发给各学院。相关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早晚自习安排
⒈时间安排:
⑴英语早自习时间:周一~周五早晨7:20-7:50(第四周~第十七周)
⑵晚自习时间:周一~周四、周日晚19:30-21:20(第四周~第十七周)
⒉地点安排:
⑴2019级(除艺术学院和书法学院外)晚自习具体安排见附件1,早自习教室为上午第一节课所在教室,第一节没课的班级请自行上自习。
⑵2015级城市规划、2016-2018级学生自习地点在教1楼、教3楼五层或者学校图书馆。
⑶2019级艺术学院在本班的专业教室上自习。
二、早晚自习教室使用注意事项
⒈教务处根据一年级班级人数给各学院划分自主教室(具体安排见附件1)。
⒉学院可将自主教室分配给行政班做为自习教室、以及组织活动可灵活使用教室。请各学院合理划分教室使用,对于晚上学生活动,学院应先使用分配的自主教室。
⒊在学生或教师使用自主教室用于活动时,需向学院申请备案,学生活动使用教室应有负责老师,将学院备案记录截图给教休室做为使用依据。
⒋学院使用自主教室的时间为晚自习时间。
⒌如果遇到临时有学校整体教学安排,需优先保证学校整体教学安排。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学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早晚自习,总务处依此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教务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