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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评价表的通知

日期:2019-03-08         来源:          作者:         关注:

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发〔2019〕022号

发文科室:实践教学科


关于修订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评价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中“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要求,巩固和加强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素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评价表修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修订原则

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评价表的修订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养的考核。评价指标应表述清晰、层级明确,可操作、可衡量,全面覆盖毕业设计(论文)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

特色发展、持续改进——各专业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指标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评价表。适时对评价指标进行持续增减、修订,逐步形成适合专业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工作安排

1、修订对象: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检查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暨综合评分表。

2、修订方式:以附件1~附件5模板为框架,附件6为参考,依据专业毕业要求,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指标、指标权重及表述,替换模板中灰色字体(表格结构及黑色字体原则上不需变动),形成适用于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评价表。

三、相关要求

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正在认证的专业及列入学校认证申请计划的专业应在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答辩全过程使用修订后的评价表;建议其他专业根据专业毕业要求和实际需求开展修订工作。

联系人:赵志升

联系电话:029-86173030


教务处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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