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日历是反映课程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分配的重要教学资料。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表填写教学日历,并引导学生查看教学日历。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教学日历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范围
本学期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排课的全部课程。
2.检查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8日,各学院自查,同期学校组织抽查。
3.相应要求
(1)教学日历任课教师一栏必须明确每节(次)课的授课教师。
(2)教学日历的教学内容一栏需要填写详实,应与教学大纲要求一致。教学实习、课程设计、在线平台课程等在实际教学过程没有具体节次的课程,依次填写教学内容安排即可。
(3)教学日历须经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核。
(4)各学院在9月11日前将自查结果汇总交给教务科,地点双创楼318。学校将适时发布检查结果。
教学日历填写方法见“教学日历操作手册”(见附件)。
附件:教学日历操作手册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