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学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年02月14日 11:33 考务科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将于2023年2月27日~3月10日期间组织课程考试,现将考试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课程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未进行的88门课程,具体课程明细见附件1。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面向2019级(含2018级城规专业)开设的课程补考。

3.寒假期间面向2019级(含2018级城规专业)开设的重修课程考试。课程明细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可在2月20日起查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三、考试的组织

1.所有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教学第1~2周(2月27日~3月10日)的周末、晚上,或周内课余时间。

2.新生院面向全年级开设的课程考试优先安排在周末时间,其他学院开设课程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3.各单位统筹协调安排期末考试、毕业班补考、毕业班重修考试,毕业班重修课程与期末考试课程科目相同的,可统一安排、同一试卷组织考试。

4.机电、建工学院2019级各有一门课程期末考试尚未进行,补考延后两周进行。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1.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考试任务安排,考试排考工作请于2月19日完成。

2.做好相关考试的命题组卷与试题保密工作。本科生院(教务处)在2月20日起开始接收试卷印刷。

3.办理线下缓考的学生名单各学院已于2月10日前与本科生院(教务处)进行核对,请各学院提醒学生按时参加考试,确保办理线下缓考的学生应考尽考。

4.考场签到。课程承担学院应为主考教师提供《学生签到表》,监考老师需要求学生在签到表上签字,考试结束后将签到表交回学院存档。

5.考试人数清点。主考、监考教师应做好考试学生人数清点工作,确保每位应参加考试的学生按时参加考试。确有特殊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学院应及时追踪了解情况,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填写考场情况单。

6.组织考试期间,周内时间监考老师乘坐教学班车,周末由单独安排监考班车。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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