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2〕13号
各学院:
本科2018级学生(含城乡规划专业2017级学生)尚有部分不及格和应修未修课程。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所有不及格课程补考后必须重修,经研究决定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安排重修,相关选课及教学工作安排要求如下:
一、选课安排
1.选课学生范围
2022年应届毕业生,即2018级本科学生及2017级城乡规划专业学生。
2. 可选课程
拟重修开课的课程列表见附件1,供集中选课期间学生自选。
若附件1中缺少所需重修课程,则学生按照学院学业导师建议及个人意愿自主申请代理选课,下载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异常(冲突)退选课申请表》,不用任课教师签字,提交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学生所属学院负责申请缺少的课程,具体咨询教学研究科。
3. 选课时间
(1)集中选课时间: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12:00-3月14日(星期一)23:55。
(2)学生申请代理选课时间: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3月17日(星期四)办公时间。
二、理论课程重修的教学组织要求
1.理论课程重修的教学组织开展,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或完全线下安排的方式上课,并且全部线下考试。
2.具有线上课程条件的可以采用线上修读,课程承担学院负责指定相应课程的线下指导教师,负责学习的指导、命题组卷、成绩报送等工作。各单位确定后将课程资源向教务处报备,需报备课程任务列表及其格式届时发各学院。
3.不具备线上课程条件的,组织线下修读,报教务处安排课程表,重修课程的线下安排课时原则上不少于课程计划学时的50%。
4.所有理论课程的重修考试均为线下考试,线下考试安排在4月30日前结束,具体考试时间可由学院根据课程进度安排。
5.重修成绩应包括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线上修读课程的平台成绩可以作为平时成绩,线下授课的过程考核成绩作为平时成绩。
三、实践类、体育类课程重修的教学组织要求
1.实践类、体育类课程教学安排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践类、体育类重修课程的教学安排方案。
2.实践类、体育类课程同理论课同期选课,开学后组织上课。各单位应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具体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3.实践类课程有虚拟实验平台课程资源的,可在平台修读。
4.实践环节考核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各学院通知学生按选课时间完成选课。选课结束后学校根据选课人数确定开课任务,对计划开课的教学任务,各学院应指定任课教师并向教务处报备教学(授课)方式及课程资源,应在3月17日17时前完成报备。任课教师按照教学组织要求完成重修教学任务。学生按照学校及任课教师的教学组织完成修读、参加课程考核。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拟重修开课课程任务列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