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已完成三次校级评审,根据本次修订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就进一步修订和完善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修订、完善:9月1日~9月10日。
系统提交:9月11日~9月15日。
二、工作要求
1.各专业按照《培养方案第三轮评审形式审核共性问题》(附件1)和《2021版培养方案修订共性问题说明》(附件2),逐条核对并修改,确保培养方案合规。
2.各专业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建议,结合专业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专业简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合理分解毕业要求指标点,完善两个“支撑矩阵”,核算学分分配表及周学时等数据。
3.各专业务必于规定时间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修改、完善后的完整培养方案,并提交系统校验。
附件1:《培养方案第三轮评审形式审核共性问题》
附件2:《2021版培养方案修订共性问题说明》
教务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