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1〕8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籍处理实施细则》规定,每学期期末考核后,各学院应对学业情况达不到要求的学生进行学业警告。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警告对象
本次学业警告实施对象为2020、2019、2018、2017级在籍在校本科生,包括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
二、学业警告标准
考虑本学期学生延期返校的具体情况,本学期学籍处理采取“先学业警告,后进行学籍调整”两步走的方式进行。
1.学期初开展学业警告
对学业情况符合《西安工业大学学籍处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学业警告”条件和“退学”条件的学生在学期初进行学业预警。具体标准如下: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获得学分小于15学分的;
2)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其他学业警告条件的;
3)在校期间不及格的课程总学分累计大于26学分的(不含通识选修课),或学年累计取得学分小于15学分的。
2.待学生返校补考结束后进行“退学”处理。
在补考后,学业情况仍达到“课程总学分累计大于26学分的(不含通识选修课),或学年累计取得学分小于15学分的”条件的,给予退学处理。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成立学生学业警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业警告的标准制定、工作统筹、组织实施等。
2.各学院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学业预警核对名单,开学第一周对学生有关学分进行统计核对。学分统计可参考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学业预警查询,学年学期选择: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图1学业预警查询页面
3.各学院8月30日-9月8日对于经核对后确认无误的学生列入警告名单,下达《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附件1),安排人员与学生谈话(可采用在线方式),对其进行学业警示教育,并通知学生家长。
4.学院及时归档相关材料,并在9月10日前将学业警告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汇总名单(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学业警告通知单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学业警告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