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0〕084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省级、国家级五类“金课”预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发〔2020〕060号)文件要求,结合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开展申报项目学院培育指导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培育范围
各学院已申报2020年省级、国家级五类“金课”的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院级指导工作安排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要求,学院须成立专家组,于2020年9月26日-10月30日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培育指导。学院专家组根据《关于开展省级、国家级五类“金课”预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发〔2020〕060号)文件要求对申报课程进行基本要求审核后,以《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2)为标准,结合学校评审意见(已反馈给负责人)进行培育及打磨。各学院注意培育指导过程的视频、录音、照片等素材的留存,同时需要将培育过程中专家反给课程馈问题及课程响应情况记录。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培育过程中留存素材及《学院一流课程培育纪要》(附件3)发送至邮箱xgkczx@126.com。
附件:
1、2020年拟申报省级、国家级五类“金课”项目一览表
2、《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3、《学院一流课程培育纪要》
教务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