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0〕070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因疫情原因或受条件限制,2019-2020(2)学期部分课程未进行期末考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将于2020-2021(1)学期第一周至第二周进行2019-2020(2)学期部分课程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期末考试相关事项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9月2日-9月11日
二、考试工作安排
1.排考工作安排
根据前期安排,各学院于8月25日17:00前将所负责的未进行考试的课程在教学网上完成安排(包含考试课、考查课),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81785828@qq.com。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的,须报教务处质监科备案,并附考试安排。校级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一。
2.主考、监考教师选派工作安排
(1)各学院(部门)根据考试安排,做好相关主考、监考老师、巡视人员的选派、通知工作。教学任务承担学院(部门)及教师应积极配合完成,不应因学院调整拒绝完成之前的教学任务。
(2)主考教师不计算在监考教师人数中,不具体承担监考任务;学院须按要求安排足额教师人数监考。
(3)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对监考教师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学习《西安工业大学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和《严抓考风考纪工作方案》,要求老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行为。
(4)校级考试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请告知监考教师的监考行为可全程追溯。对不遵守监考纪律的老师,学校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5)课程承担学院在考试发布后,可通过教务系统>监考设置>考场统计中将《考场签到表》导出,打印。
(6)主监考教师可以通过教务系统--我的 >考试管理 >考试安排中点击“考场名单”显示列下方的考试人数(阿拉伯数字)查看考场名单(即《考场签到表》)。
(7)监考教师应登陆个人账号查看个人监考任务的时间地点。
3.巡视工作安排
(1)学校为所有场次校级考试安排巡视,巡视任务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和各学院领导承担。
(2)各学院应根据考试安排,制定相应的院级巡视安排,明确巡视要求,巡视人员填写《西安工业大学考场巡视情况记录单》,记录单考后学院留存,巡视安排电子稿发送邮箱81785828@qq.com。。
(3)巡视人员须严格遵守巡考的要求,履行巡考职责。
(4)要求巡视人员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在指定地点签到,巡视人员对考试全程进行巡视,中途不得退场。
(5)原定巡视人员不能按时参加巡视的,请安排本单位其他领导替代。
4.命题组卷
(1)各教学单位务必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和考试安排组织好命题组卷工作,确保命题质量。
(2)严格试卷保密要求,对参加考试学生范围较大的课程,应当从指定命题教师、试卷保管、试卷送印、试卷领取和分发等环节,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相应的保密责任。
(3)要求命题教师对照课程大纲和专业认证要求,对试题情况作出分析,撰写试题分析报告,并制定科学的评分标准。
(4)命题教师应严格遵守试卷审批手续,试卷审批人须履行对命题质量的监督责任。
5.考风考纪工作安排
(1)各学院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工作,向学生重申考试纪律和学校严抓考风考纪的要求。明确告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对违规带手机进入考场者按作弊处理。
(2)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如果对于带手机入场现象不制止,对于学生作弊行为不制止不上报,一旦发现将依照《西安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给予处理。
(3)学生凭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要求对号入座。
三、其他工作安排及要求
⒈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考场情况报告单须当天上传至教学管理系统,有违纪作弊情况发生的考场需将考场记录单上传的同时将纸质稿交至教务处。(可先将记录单拍照发送教务处,方便及时进行违纪作弊处理,一天内将纸质稿送至教务处)
2. 各学院需及时将安排通知相关老师及学生,以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
3.学生应登陆新教学网个人账号查看考试的时间地点(本学期重修、补修及后添加学生如果在个人账号下没有考试地点,请联系学院查询)。
4.部分学生因属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不能按时返校,请及时联系学院填写《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能按时返校考试学生统计表》,学院汇总后应于8月27日前将统计表发至邮箱81785828@qq.com。
5.原则上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提交成绩。考试涉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能按时返校学生的任课教师可以延迟报送成绩。
教务处
20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