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0】031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完善体系。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构建国家级、省级、校(院)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培育精品。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注重扶持优秀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省级立项将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要求。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
(二)大创项目人员组成。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建议申报范围以二、三年级本科学生为主,四年学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指导教师要求。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指导当年大创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申报数额。对各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做上限要求,但依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做申报项目数下限要求,2020年大创项目各学院申报数额下限具体见附件1。
(五)推荐原则。学院组织评审并排序,学校结合2018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和2020年申报情况,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2020年大创项目。
(六)跨校、跨院申报项目。鼓励学生跨学校、学院、跨专业申报。此类项目的归属依据其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划分。对于跨校组队的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主持人(学生)需均为我校学生。不在此范围内的跨校项目,不列入我校大创项目申报名录中,不予经费支持。
四、大创项目成果要求
2020年大创项目团队需要在2021年12月前,完成相应的约束性成果,具体如下:
国家级大创项目:学生需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身份发表专利1项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经学校立项的省级D类及以上等级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得前三等级奖1项。
省级大创项目:需参与学校立项的省级E类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得前三等级奖1项。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版。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分开排列),一式四份,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名称:“学院全名—项目名称”。
3、学生制作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由项目申报学院负责报送。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6173030;
地址:行政楼307室。
教务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