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178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将推荐2人参加省级先进个人评选。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要求推荐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进行校级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限额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名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3.积极主动配合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推进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于12月26日下午17:00前,将《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交教务处综合科,逾期不予受理。推荐名单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74174594@qq.com。
联系人:岳童 电话:86173074
教务处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