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160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现将期末考试相关事项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教务处负责校级考试安排。
2.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其他课程的考试安排,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实践科(教3-315室)。
3.各门课程必须按照考试安排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得擅自更改考试安排。
4.课程“大学英语Ⅰ”(课程代码4416)本学期考试改为线上考试,具体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
二、命题组卷
1.各教学单位务必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和考试安排组织好命题组卷工作,确保命题质量。公共基础课,原则上应实现考教分离,暂未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应至少出6份试卷,由教务处随机抽取1份用于考试。倡导通过试题库命题组卷。
2.严格试卷保密要求,对参加考试学生范围较大的课程,应当从指定命题教师、试卷保管、试卷送印、试卷领取和分发等环节,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相应的保密责任。
3.要求命题教师对照课程大纲和专业认证要求,对试题情况作出分析,撰写试题分析报告,并制定科学的评分标准。
4.命题教师应严格遵守试卷审批手续,试卷审批人须履行对命题质量的监督责任。
三、监考教师培训与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对监考教师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学习《西安工业大学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和《严抓考风考纪工作方案》,要求老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行为。
2.校级考试全面实行交叉监考,教师未必监考本单位学生,务必通知监考老师按考试安排到指定考场监考。
3.校级考试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请告知监考教师的监考行为可全程追溯。对不遵守监考纪律的老师,学校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主考教师不计算在监考教师人数中,不具体承担监考任务;学院须按要求安排足额教师人数监考。
5.学院在考试安排印发后如需更换监考教师,须履行备案手续。
6.课程承担学院在考试发布后,可通过教务系统>监考设置>考场统计中将《考场签到表》导出,打印。
7.主监考教师可以通过教务系统--我的 >考试管理 >考试安排中点击“考场名单”显示列下方的考试人数(阿拉伯数字)查看考场名单(即《考场签到表》)。
8.监考教师应登陆个人账号查看个人监考任务的时间地点。
四、巡视要求
1.学校为所有场次校级考试安排巡视,巡视任务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和各教学单位领导承担。
2.要求各教学单位为本单位组织的考试安排巡视,明确巡视安排和要求;巡视任务原则上由单位领导承担。
3.巡视人员须严格遵守巡考的要求,履行巡考职责,并填写巡视情况表。
4.要求巡视人员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在指定地点签到,巡视人员对考试全程进行巡视,中途不得退场。
5.原定巡视人员不能按时参加巡视的,请安排本单位其他领导替代。
五、学生要求
⒈学生应登陆新教学网个人账号查看考试的时间地点(本学期重修、补修及后添加学生如果在个人账号下没有考试地点,请联系学院查询)。
⒉学生凭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要求对号入座。
⒊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对违规带手机进入考场者按作弊处理。
六、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
1.各学院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工作,向学生重申考试纪律和学校严抓考风考纪的要求。
2.下一学期补考时间从开学注册第1天开始至第1周周末结束(2月22日--3月1日),提醒学生,关注考试时间,必要时提前到校。
七、其他
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实践科解决,地址:教3-315室,电话86173081。
教务处
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