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154号
各教学单位:
为培养学生社会科学素养、工程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感,结合培养方案中毕业要求内涵,现在2019级参与专业认证的19个专业中增设《工程伦理与安全》课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增设《工程伦理与安全》课程专业如下表:
表1 增设课程专业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1 |
光电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2 |
光电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3 |
机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机电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5 |
机电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6 |
材化学院 |
金属材料工程 |
7 |
材化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8 |
材化学院 |
环境工程 |
9 |
电信学院 |
自动化 |
10 |
电信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11 |
电信学院 |
通信工程 |
12 |
电信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3 |
电信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14 |
计算机学院 |
软件工程 |
15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6 |
计算机学院 |
信息对抗技术 |
17 |
计算机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18 |
计算机学院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19 |
建工学院 |
土木工程 |
2.课程教学任务落实
《工程伦理与安全》(0.5学分,16学时)教学大纲由学校统一制订后另行通知发布。课程教学任务由各学院承担,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其中线上教学8学时,线下教学8学时。课程内容提纲见附件1,课程第一至第四章由学校统一提供在线课程资源,学生在线学习,第五章由学院结合专业特点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设计教学内容,进行线下教学。
3. 课程任务建议由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承担,请各学院接收任务后安排教师按时落实教学任务。
教务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