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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教研室(系)”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10-15         来源:综合科          作者:教务处         关注:

教务发〔2019〕14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在各学院内开展“文明教研室(系)”创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文明教研室(系)”创建评比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积极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每个学院创建评选出一个“文明教研室(系)”,于10月23日12:00前将创建选结果(需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及支撑材料交教务处综合科审核备案,电子材料发在邮箱674174594@qq.com。

2、书法学院、工业中心、学生处、图书馆、武装部需单独将申报资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报送资料时间截止到10月21日下班前。

3、学校将集中对“文明教研室(系)”进行表彰。

4、联系电话:86173074。


附件一:

西安工业大学“文明教研室(系)”创建评选实施方案

(试行)

一、活动宗旨

开展“文明教研室(系)”创建评选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师工作作风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我校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的主要内容。目的在于组织和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努力工作、树立新课程教学要求的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服务观念,努力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潜心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学校教育的新发展贡献力量。

二、指导思想

1、广大教师应全员参与“文明教研室(系)”创建工作,各学院至少要创建出一个教育教学工作扎实、教师业务素质过硬、经得起考核的“文明教研室(系)”标杆。

2、大力营造广大教师热爱教育、苦练本领、勤奋踏实、重信守诺的氛围和环境,将“文明教研室(系)”持续建成一个开拓创新、管理一流的模范群体;一个文明整洁、规范礼仪的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窗口;一面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建设旗帜;一个成绩突出、经得起检验的教育教学亮点。

三、参加范围

全校各教研室(系)

四、创建评比标准

1、全体教师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广大教师学校的榜样和楷模。

2、在教学、教研过程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优质高效的教学服务观念,并取得突出成绩。评选年度中无教学事故、无学生投诉事件发生。

3、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有计划、有总结。能按计划节点和内容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4、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体现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

5、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日常课程体系,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6、将实践育人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育人基地。

7、积极组织进行教学改革与成果立项申报、参加各类教学类比赛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五、评比办法:

1、各学院进行学习动员,组织各教研室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文明教研室(系)”创建评选体系表》(附件1)进行申报并开展评选活动,评选名额:1个/学院。评选结果及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2、书法学院、工业中心、学生处、图书馆、武装部需单独将申报资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3、学校对“文明教研室(系)”进行集中表彰。


教务处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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