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9〕128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预通知》(见附件2)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策划,高质量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
2.申报条件:原则上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具体申报范围及要求参照附件2。
3.推荐名额:每个单位可推荐1-2项成果参加校内选拔。
4.申报材料:
(1)《西安工业大学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7份。
(3)提交成果鉴定意见电子版。
(4)成果支撑材料,各一式1份。
5.时间节点安排: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1 |
学院组织申报教学成果奖 |
9月-10月7日 |
2 |
学院将拟申报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信息报教研科 |
9月23日前 |
3 |
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
10月8日前 |
4 |
学校组织召开成果评审会 |
10月10-11日 |
5 |
学校组织召开成果鉴定会 |
10月14-15日 |
6 |
学校门户网站公示5日 |
10月16-20日 |
7 |
按省通知要求正式提交申报材料 |
10月20日前 |
8 |
纸质材料报送省厅 |
10月21-23日 |
9 |
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至评审网站 |
10月21-25日 |
联系人:陈芳 86173068
教务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