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9级新工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9年07月01日 17:44 教务处 点击:[]

教务发〔2019〕094号

相关学院:

按照教学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启动2019级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和要求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新工科专业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意见》(附件1)执行。

2.培养方案全部实现中英文对照,各学院对各自专业培养方案中英文的准确性负责,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2。各学院要仔细核对相关数据(包括课程编码、学分、课时等信息),与课程库信息严格对应。若开设新课程,学院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新课程码申请单》并提交教研科,由教研科统一编制课程代码。

3.课程体系设置要统筹考虑学生的学期周数分配、周学时、课程学分分布情况,填写《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审批表》及《专业总周数分配表》(附件3~4),经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

4.各专业应提交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矩阵图、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矩阵图(附件5~6),矩阵图中毕业要求指标点由各专业分解制定,部分课程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参照附件8填写,原则上不做变更。

5.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6. 相关表格填写说明详见附件7。

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7月1日~7月19日

学院填写附件2~6,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连同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培养方案制订评审记录一并报送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

2.7月20~7月25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学院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3. 7月27~28日

学院提交修改后的附件2~6。

教务处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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