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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届本科生进行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通知
2019-03-14 16:02   审核人:

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发〔2019〕027号

发文科室:教学质量监控科


关于对2019届本科生进行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校教〔2015〕8号),现启动对2019届本科毕业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工作,其他年级学生依据个人情况自愿填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

请各学院成立创新与技能学分审核小组,具体人员安排需备注具体负责项目类别、办公地点、秘书及办公电话(附件1),并在学院公布。各学院积极做好技能学分认定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并认真做好技能学分的组织、登记和审核工作。若后期有人员变动,请在教务处备案。

二、认定具体办法

1、学分认定范围

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整体范围列表见附件2,其中由各学院认定的具体“职业水平(资格)和操作技能证书”列表见附件3。

各创新与技能学分审核小组在认定过程中发现认定列表范围之外的项目内容,并经小组内统一讨论同意认定的,请汇总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在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认定。

2、认定流程

根据认定流程的不同,将认定学分范围分为两部分:一是批量上传部分,二是学生网上填报部分。不同部分具体流程不同。

(1)批量上传部分的认定流程

为了准确审核并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下表1中可获得的创新与技能学分,学生不需填报,由创新与技能学分专项审核小组集中批量上传,将学生自动分配到学生名下,计入总学分。

表1中学分数据由各类型学分牵头单位负责,需掌握时间节点,安排好进度,按时完成上传工作。不同项目指定学分负责人,与数据来源相关的学院教职工给予协助,牵头单位向全校学生公布负责人名单及对应项目,学生申诉期间,将咨询对应项目的负责人。


表1:创新与技能学分批量上传项目一览表

类别

创新与技能项目与标准

学分

牵头单位

协办

科研学分

科技

活动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人

7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

其后排名

4(限4人)

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人

5

其后排名

3(限4人)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人

3

其后排名

2(限4人)

竞赛学分

学科

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

8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竞赛负责人

二等奖

7

三等奖

6

优秀奖

4

参与未获奖者

2

省级

一等奖

6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优秀奖

3

参与未获奖者

1

校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优秀奖

1

参与未获奖者

0.5

职业

证书

学分

外语

证书

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非语言专业)

优秀(≥568)

3

教务处(质监科)

各学院

合格(≥425)

2

计算机证书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三级

3

学生处

计算机学院提供校内考试名单,校外考试的由各学院协助采集

二级

2

实践学分

社会

实践

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受表彰

国家级

3

团委

各学院

省部级

2

校级

1

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评定合格

0.5

实验室开放

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

合格

1

最高累计3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

学历学分

攻读辅修专业

合格

5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各学院


(2)学生网上填报部分的认定流程

除表1所列的项目类型,其他项目类型均由学生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完成,学生选择列出的项目内容申请,项目在发布后须及时申请,以免错过毕业审核时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延期毕业或结业责任自负。具体申请流程见《学生教学网填报创新与技能学分的使用说明》(附件4)。

3、学生技能学分的审核

教务处将分配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认定、上传权限,各审核小组要对创新与技能学分的审核、上传工作负责,并要指定专人对学生网上申请的学分支撑材料严格进行审核。

延期毕业学生且创新与技能学分已认定为合格者不再申请和审核。专升本的学生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创新与技能学分需大于等于4分合格。

三、认定时间节点

1、2019315日-412日 学生网上填报

各学院组织学生网上填报技能学分。

2、201941日-4月19日 各专项审核小组网上审核、批量上传学分数据

各专项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小组”整理学分数据批量上传,并对学生网上申报的学分进行审核。最终审核结果需要汇总备案,从系统内导出审核结果并打印,由组长签字盖单位公章,送至教务处质监科教3-215。

3、2019年4月22日-4月26日 学生申诉

学生对教学网自己名下创新与技能学分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学院将申述材料汇总交专项审核小组成员核查,核查无误可补录修正,并将补录修正学分汇总备案送至教务处质监科。专项审核小组对存在错误的技能学分进行修正,如无异议计入学生个人创新与技能学分。

42019年4月29日 公布并记载学分

将按“创新与技能学分”记载,完成7个创新与技能学分(专升本4学分),才能准予毕业。


学校创新与技能学分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4日


附件【附件1:创新与技能学分审核小组备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各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分标准及认定单位.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各学院职业水平(资格)和操作技能证书认定范围 - 发布.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学生网上填报创新与技能学分的使用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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