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8〕160号
发文科室:质量监控科
各教学单位、教辅部门: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当中的问题,促进各项教学工作不断改进,学校安排在第11~12周(11月12~23日)期间组织开展教学运行检查和相关调研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1.教学运行检查
教学运行检查以各单位自查和学校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1月14日召开教学运行检查工作开展的说明会。
各教学单位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持续改进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本单位特点确定检查的方式和内容。检查的内容原则上应包含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学生课堂学习活动的组织情况、实践教学开展情况、教风和学风、教学保障、教学文档建设与保管等方面。
学生处、武装部、图书馆等部门根据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情况开展自查。各教辅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组织自查。
教务处组织随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秩序检查、学生教材拥有率调查等,由教务处组织专人进行随堂调查。
2.专项调研和研讨
专项调研和研讨活动包括:
1) 召开基础课振兴计划研讨会(教务处组织);
2) 召开理工文管实训课程改革研讨会(教务处组织);
3) 召开师生座谈会(教务处组织);
4) 组织期中考试(教务处组织);
5) 修订《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组织)。
3.工作总结
暂定于11月23日召开教学运行检查总结会议。各教学单位和教辅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报告、交流,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分别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要求各单位提交期中运行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2000字,主要内容原则上包括本单位检查实施情况、发现的问题与反馈解决的情况等。
为便于各单位开展总结、分析工作,教务处将在检查期间向全校发布本学期教学运行的基础数据。
4.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学运行检查工作,认真组织,深入教学一线切实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反馈、解决学生学习、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校教学良好运行。
教 务 处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