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7】50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现将本学期公共课补考安排(毕业班除外)下发你们,请各有关学院认真核对,组织好考试的命题和监考工作;并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有关要求如下:
1.补考时间:4月5日-4月21日,请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通知相关老师及学生,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检查考试情况。
2.所有补考课程试卷必须提前密封,试卷袋上写清楚考试科目。一位教师监考两门课程(及两门以上)的,课程主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将试卷密封交给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密封好的试卷交还给出题教师。
3.学生考试时应携带补考证、学生证,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4.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
5.严格按照考试安排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不得擅自改动。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检查巡视。
6.补考名单请参照质监科下发的《关于下发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补考学生名单的通知》质监发[2017]45号文件。
7.补考后三天内成绩报质量监控科。
附件一:《西安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补考考试安排》
附件二:《补考同一课程多考场学生分布名单》
附件三:《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监考乘车安排》
教务处
201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