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发〔2018〕185号
发文科室:实践教学科
关于2018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西安工业大学2018-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拟立项名单公示的通知》(教务发[2018]159号),学校从各学院申报的38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中,经评审会评议,公示立项17项作为2018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经公示无误,现将立项结果公布,具体见附件。
现根据学校工作的整体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建设方式
项目组根据申报表中的实验内容和教学目标等进行实验环节的设计,由软件开发商通过软件实现虚拟实验。各项目组要严格按照学校实验设备(软件)采购的要求,自行联系两家及以上软件开发商,确定需求。
二、合同签订
在合同书签订之前,项目组需要提供两家及以上虚拟仿真软件开发商的报价及相关资质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备案登记。符合要求后,项目组及所在学院方可与软件开发商签订合同。
三、软件开发商资质要求
1、软件开发商已经为陕西地区高校至少开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项,支撑材料以各高校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2、软件开发商所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至少2项已被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支撑材料以教育部公示文件为准。
四、经费与拨款方式
1、经费额度。按照《关于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发[2018]150号)规定的标准,核算立项项目经费。
2、经费使用方式。项目虚拟实验制作及服务费占总经费的80%,其他开支占总经费的20%。
对于虚拟实验制作及服务费,由项目负责人持采购合同、发票到教务处实践科核定金额,报销相关费用。超出核定金额的部分,由项目组自筹。
对于其他开支经费,教务处按进度统一下拨至教学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在归口单位的管理下使用经费。
五、虚拟实验接口标准
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实现资源共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均需放置在学校的虚拟仿真实验平台上,所有项目接口均需符合学校提供的服务器平台接口标准。
附件、2018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教务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