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对2019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通知
2019-01-18 17:21   审核人:

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发〔2019〕012号

发文科室:实践教学科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对2019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和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学校拟定于2019年3月初,启动对2019届本科毕业生创新与技能分认定工作。为了2019届本科毕业生顺利取得创新与技能学分,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与技能学分培养要求

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学生(不含专升本)在校期间必须取得7个以上(含7个)创新与技能学分,专升本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4个以上(含4个)创新与技能学分,方准予毕业。

二、创新与技能学分构成及评分标准

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认定范围共分6个类别:科研学分、竞赛学分、职业证书学分、实践学分、学历学分和其他学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创新与技能学分估算

请2019届本科毕业生根据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分标准尽快估算个人创新与技能学分。

(一)个人创新与技能学分估算累计取得7个以上(含7个)的学生,满足创新与技能学分毕业要求。学生假期中应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待学校启动认定工作后积极申报创新与技能学分。

(二)个人创新与技能学分估算累计取得小于7个的学生,不满足创新与技能学分毕业要求。学生对已经取得的部分技能学分,假期中应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未达到创新与技能学分毕业要求欠缺的学分,请对照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分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努力取得欠缺的学分。待学校启动认定工作后积极申报创新与技能学分。


教务处

2019.1.18


附件【各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分标准.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