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关于进行2019届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具体安排
2018-10-26 09:22   审核人:

教务发【2018】156号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9 届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定于 2018 年 11 月12 日至13日进行(金花校区13日半天)。毕业生图像采集时必须按行政班级为单位,每个教室设一个拍摄组为一个行政班级拍摄。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校区及学院图像采集顺序图像采集的时间按每组每小时160人的度进行估算

(1)11 月12 日未央校区图像采集安排:

未央校区

11 月12

地点

教 4-412、教 4-414、教 4-415三个教室

09:00—10:10

计算机学院(435人)

10:10—11:50

经管学院(823人)

13:30—14:40

材化学院(291人)

14:40—15:50

光电学院(520人)

此时段增加教4-411教室,四个班同时进行。

(2)11 月13 日未央校区图像采集安排:

未央校区

11 月 13 日

地点

4-412、教4-414、教4—415三个教室

08:50—10:20

机电学院(649人)

10:20—11:30

电信学院(676人)

11:30—11:50

理学院(113人)

13:40—14:50

建工学院(308人)

14:50—15:10

人文学院(173人)

15:10—15:40

体育学院(61人),外语学院(39人)

(3)11 月 13 日在金花校区图像采集安排:

金花校区

11 月13日上午

地点

金花校区艺传学院教1-104教室

08:40—10:40

艺传学院(365人)

10:40—11:00

中国书法学院(51人)

二、重要说明

(1)2019 届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不含各类旁听借读生。原 2018 届已采集过毕业照片的学生不用再照相,请此类学生登录学信网下载本人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连同纸质照片(新华社统一打印版)于 11 月 19 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备案。

(2)为了便于召集人员,请辅导员提前十分钟务必到场组织学生,未央校区各学院在教 4 楼中间大楼梯的广场集合排队,排队时严格按学号顺序并保持拍摄现场安静。各学院请将拍摄的班级具体顺序提前教务处备案,并于拍摄一周后将本次未采集毕业图像学生名单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3)图像采集收费标准、交费方式按省教育厅和新华社有关文件规定每人 15 元,费用按当天实拍人数直接交于新华社工作人员。

教务处   

2018年10月25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