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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8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的通知
2018-10-12 16:02   审核人:

教务发【2018】149号

发文科室:实践教学科

各有关单位: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39号),我校2018年大创项目共计国家级立项50项、省级立项36项,结合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整体安排,学校另外批准校级立项34项。2018年我校大创项目合计立项120项,依据项目审批结果,学校将于近期与各项目组签订合同,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期限与合同书要求

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2018年10月-2019年10月),项目负责人(学生)、指导教师、负责人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四方签订项目合同书(附件2),合同书一式四份。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1、国家级项目

对于国家级项目除按照项目计划书和合同书中的规定要求完成研究内容外,还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1项:公开发表中文核心学术论文1篇;获国家级A类、B类第三等级奖1项;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陕西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申报发明专利1项。

2、省级项目

对于省级项目除按照项目计划书和合同书中的规定要求完成研究内容外,还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获省级D类第三等级及以上奖1项;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

3、校级项目

对于校级项目除按照项目计划书和合同书中的规定要求完成研究内容外,还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获省级F类第三等级及以上奖1项;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

(二)成果形式要求

1、学术论文

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内容应与大创项目研究内容保持一致,且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内容为:西安工业大学2018年国家级大创项目20181070214XXX)。论文第一作者不做要求,论文第二作者要求必须为项目组成员(学生)。

2、专利

专利申请人(第一完成人)不做要求,专利第二完成人要求必须为项目组成员(学生)。

3、学科竞赛获奖

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要求有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参赛项目题目应与大创项目题目接近,参赛项目内容应与大创内容保持一致,参赛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大创项目指导教师,获奖证书中的参赛学生姓名应至少包含大创项目组成员1人。

、对指导教师与项目成员的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学生)要根据项目要求,完善项目任务书,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尽快展开项目研究工作。

指导教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指导和帮助学生控制项目进度和经费的使用,及时解决项目组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如发现重大问题无法解决时,要及时向学院报告并说明情况。项目一旦立项,不得随意变更。

合同递交时间与形式

请各学院于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合同书交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307室),同时上交合同的电子稿(PDF格式)。

合同书纸质版正反面打印,电子版名称为:项目编号-学院名称-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教务处

2018年10月11

附件【关于签订2018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关于签订2018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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