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发〔2018〕167号
发文科室:综合科
关于2018年度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安排的通知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状态及工作实绩,激励各教学单位认真履行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的各项职责,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益,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教学奖励绩效实施办法》(校人〔2014〕88号附件3-1)(附件1)文件精神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学工作考核小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组成,负责整个教学工作的考核。教学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综合科。
二、考核流程
学院总结(申报)→教务处、研究生院、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审核→反馈给学院
三、考核内容
(一)教学奖励
1.教学工作奖励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教〔2016〕7号)进行工作量核算。
备注:
①本科生学科竞赛及大创项目不再计算工作量,根据《西安工业大学2018年教师指导本科生学科竞赛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显著业绩奖励实施办法》(校教发【2018】266号)进行奖励。
② 全外文授课:课时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全外文和双语授课课时奖励绩效核算暂行办法》(校教【2018】267号)进行工作量核算。
2.教学单位年终考核奖励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单位本专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
(二)教学显著业绩和成果奖励
1.教学显著业绩和成果奖励申报采用教学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由教师进行成果申报,学院初审,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生院进行复审。显著业绩和成果奖励取得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其后项目放至下一年度统计。集体奖只需第一完成人填写。
2.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申报的项目,不需要老师单独进行申报。申报结果见《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申报汇总表(教务处)》(附件3)。本科生的学科竞赛由实践科组织填报。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综合科联系。
(三)教学任务完成奖励绩效
1.教学改革与建设
教学改革与建设部分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方法和要求同教学显著业绩和成果奖励。
2.教学管理
(1)期中教学检查奖励
教务处根据学院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考核评比。
(2)教学研究活动奖励
教研室评选依照“文明教研室(系)”评选结果进行表彰,本次考核不再进行评选。
(3)研究生论文质量管理奖励
参照研究生院发文通知进行。
(4)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组织奖励
由教务处根据比赛的组织情况给予认定奖励。
(四)专项奖励
未纳入上述三项奖励范畴的,由学院进行网上申报,教学奖励基金考核委员会受理、审核奖励基金。全外文授课、双语授课显著业绩奖励由课程承担单位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全外文和双语授课课时奖励绩效核算暂行办法》(校教【2018】267号)申报认定,认定后进行网上申报。
(五)专项津贴
由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进行考核认定。
四、考核安排
(一)教学单位总结阶段:(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8日)
1.要求各教学单位将《教学单位本专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体系》自评打分表、成果审核结束后的系统导出表《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前交教务处综合科,电子版发送至1126173837@qq.com。
2.上报的与教学有关且已在科技处申报的论文、项目,不得再次填报,否则,将对相应项目核减分值。
3.请各单位着重掌握每一项指标的实质,注意指标间的联系,防止简单化,实事求是反映客观问题,作好相关工作。
(二)考核阶段(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3日)
1.考核小组依据相应考核办法对上报表格、数据和材料进行核查。
2.考核小组将结合本年度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完成的总体情况、工作状态、工作成绩等进行认真核实、客观评价,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及绩效分配方案。
五、教学工作考核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瑛 岳千
电话:86173074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教学奖励绩效实施办法》
附件2:《成果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3:《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申报汇总表(教务处)》
教学工作考核小组
教务处代章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