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7]19号
各学院、总务处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我校学生进行早读及晚自习的安排下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学生按照规定地点进行早读、晚自习;后勤集团依此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 早晚自习时间安排:
英语早自习时间:周一~周五早晨7:30-8:10(第二周~第十七周)
晚自习时间:周一~周四、周日晚19:00-21:25(第二周~第十七周)
二、早晚自习地点安排:
⒈2016级(除艺术)学生晚自习教室安排见附件一。如果遇到自习教室临时加课,需保证正常上课(学生早自习教室为上午第一节课所在教室,第一节没课的班级请自行上早读)。
⒉2012级城市规划、2013-2015级学生自习地点在教2楼一层。
⒊2016级艺术学院在本班的专业教室上自习。
三、早晚自习检查安排:
巡视人员以学生处安排为准。巡视职责:检查学生早晚自习的到课率及早读晚自习情况,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务处、学生处汇报。学生处负责辅导员早晚自习检查工作的安排。
四、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附件一:《晚自习教室安排》
教 务 处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