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发〔2019〕010号
发文科室:教研科
关于开展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推动利用在线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打造我校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学校决定开展推进混合式教学改革的相关工作。
工作分为: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备案-混合式教学课程认定-混合式教学课程专项奖励三个步骤。
1、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备案: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由教师申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并批准后进行备案,教师依照计划开展混合式教学工作;运行过程中应注意线上、线下教学活动相关数据及视频材料等素材的积累。其中线下面授环节由学院组织监督,院督导组对课程进行听课并对线下面授环节形成评价。
2、混合式教学课程认定:每年度进行一次,教务处组织专家统一对该年度已备案的混合式教学课程进行认定。认定依据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部分:
线上部分:
(1)线上答疑/讨论互动次数记录。
(2)线上单元测试、课程考试成绩单。
(3)学生学习进程数据等。
线下部分:
(1)学院督导组听课2次以上(向各学院申请督导听课),提交2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参考西安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2)随堂录制一节体现线下教学环节特点的视频。
(3)学生学习任务单、作业。
(4)多元化、形成性评价记分册等。
3、混合式教学课程专项奖励:对通过认定的混合式教学课程,学校将根据规定对主讲教师(团队)承担课程教学的津贴实行奖励性核定,并纳入年终教学绩效考核指标。通过认定后的3个轮次(每一轮次均须参与认定)的教学工作量以原教学工作量的3倍核算(超出正常工作量以年底绩效奖励核发),第4及以后轮次按正常教学工作量核算。
现就2018-2019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备案工作布置如下:
一、备案范围及条件
备案范围:校级、省级在线课程建设以及省级在线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改革立项,并通过验收的的课程。
备案条件:申报人需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中课程的主讲教师。结合已有在线开放课程(含引用校外在线课程资源),可以基于在线开放课程结合实体课堂面向我校在校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拟认定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必须申报备案。
二、申报要求
在满足《西安工业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上,混合式教学课程的见面课(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学时原则上不得少于该课程理论学时的1/2。在课程的评价体系中,线上成绩不低于20%,线下考试成绩不高于50%。
开课教师需按要求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备案表》(见附件1)。
不需要在教室面授讲课的,必须写明上课周次(节次)、教室号等详细信息,并及时通过所在学院向教务处教务科反馈教室空置信息,进行备案,以免引起教学事故。
三、材料要求
申报教师需按要求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备案表》(见附件1),学院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3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301@126.com,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教研科(行政楼303室)。
教务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