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7】061号
为了落实《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 [2017]120号)的文件精神,依据《西安工业大学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现在面向全校师生,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我校的校级初赛,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深化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我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同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我校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西安工业大学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2、承办单位:
计算机学院
3、协办单位:
经管学院(负责参加省赛项目商业计划书的修订)。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学院负责审核本校参赛对象资格。
六、竞赛项目名额分配
(1)院级选拔赛
不做名额限制,多多益善,具体细节由相关处室及二级教学单位自行商定。
(2)校级比赛
校赛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数量的下限以2017年1月6日我校召开的“第二届‘互联网+’大赛总结大会暨第三届“互联网+”大赛动员大会”的要求为准,具体数额如下:
学院 |
学生人数 |
申报比例 |
参赛队数 |
精品项目数 |
光电学院 |
2178 |
2.8% |
61 |
3 |
机电学院 |
2802 |
3% |
84 |
3 |
材化学院 |
1467 |
1.5% |
22 |
1 |
电信学院 |
2852 |
3.2% |
91 |
4 |
经管学院 |
2867 |
2.8% |
80 |
4 |
计算机学院 |
1615 |
2.8% |
45 |
2 |
建工学院 |
1358 |
2% |
27 |
1 |
外语学院 |
174 |
1% |
2 |
不做要求 |
人文学院 |
537 |
2.2% |
12 |
1 |
理学院 |
502 |
1.5% |
8 |
1 |
体育学院 |
234 |
1% |
2 |
不做要求 |
艺术学院 |
1826 |
2.8% |
46 |
2 |
研究生院 |
|
|
3(毕业生) |
1 |
招生就业处 |
|
|
5(毕业生) |
1 |
合计 |
18412 |
2.25% |
488 |
24 |
补充说明:对于研究生导师指导的本科生参赛队,归属于其所在学院;对于研究生导师指导的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归属于研究生院。
七、 赛制、比赛形式、评审规则
1、赛制
院级选拔赛和校级比赛均采取分组答辩制。
院级选拔赛:各单位自行组织比赛,并将参赛项目(含精品项目)推荐到我校大赛组委会,具体推荐数额不得低于本通知第六条中规定的各相关数额。
校级比赛:学校整理各单位推荐参加校级比赛的项目,举行校赛,并评选出校赛金奖、银奖、铜奖项目,校赛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等。
陕西省复赛:校大赛组委会将根据陕西省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7月中旬举行的陕西省复赛。原则上校赛金奖数额与陕西省组委会分配的参加省赛名额一致。
全国总决赛:省赛结束后,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10月中旬举行的全国总决赛。
2、比赛形式
对于院级选拔赛和校级比赛统一采用省赛、国赛的比赛形式。每支参赛团队结合PPT、视频、实物演示等进行项目展示(路演)并回答评委提问,要求路演人员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每个项目路演时间共计10分钟,其中结题PPT自我陈述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项目的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在环境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
3、评审规则
院级选拔赛和校级比赛均参照《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具体内容见附件1。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
自院级选拔赛开始,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截止时间5月20日。
本届大赛采用一次报名多次修改的方式,所有参赛队伍从学院选拔赛开始,必须进行网络报名,如入围更高阶段比赛,学生直接在网上进行内容修改,不可重复报名。
其中:学院选拔赛阶段的报名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校级比赛由我校大赛组委会直接负责组织和管理工作。
2、4月17日-5月21日:院级选拔赛
各教学单位成立“互联网+”大赛领导小组,完善本学院有关第三“互联网+”大赛的实施方案,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的“互联网+”大赛领导小组,负责大赛在本学院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把举办大赛作为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平台。
各单位要按照不得低于本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校赛参赛队数组织学生参赛,院级选拔赛要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竞赛实施方案进行差额评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学院选拔赛。
教务处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参赛项目报名情况。并于2017年4月20日中午前,将本单位大赛实施方案(包含:组织机构、长效机制、赛事安排、激励政策、经费和制度保障等)、《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及我校大赛组委会。
3、5月22日-5月26日:各单位上报入围校级比赛项目,将《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4)和《项目计划书》(附件5)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工1-301(计算机学院院办)。
4、5月27日-6月30日:校级比赛
6、6月19日-6月21日:竞赛工作研讨会,地点另行通知
7、6月22日-6月30日:学校组织初赛遴选出的优秀团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更新项目材料,我校大赛组委会通过教育部网站将校赛优胜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8、7月-9月:陕西省比赛,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9、10月-11月:全国总决赛,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八、比赛材料、格式要求、提交方式
1、比赛材料
院级选拔赛和校级比赛参赛材料一致,均为《项目计划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展示视频的电子版、答辩的幻灯片的电子版。
对于创意组依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对于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2、格式要求
《项目计划书》纸质版要求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为微软Word2007或更高版本格式,大小不得超过10M;
展示视频要求为avi、wma、rmvb、rm、flash、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
答辩的幻灯片文件,要求为微软ppt2007或更高版本格式;
如有实物,答辩时一并携带展示。
3、提交方式
学院选拔赛:参赛队队长(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报名后,提交《项目计划书》和展示视频的电子版。
参赛队队长(学生)同时还需将《项目计划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展示视频的电子版、答辩的幻灯片文件的电子版、上交至所在学院大赛联系人处。
校赛、省赛、国赛的相关参赛队,直接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修改参赛资料。
九、对参赛队的资助
学院选拔赛:学院自行筹款。
校赛、省赛、国赛的资助费用及资助方式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1、“互联网+”校内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张岩波,电话:029-86173030。
2、计算机学院联系人:徐飞,电话:86173270 ;邓晨露,电话:18220879302。
请每个教学单位指定2名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群号:468895223),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其中一名为院领导。
附件1、《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附件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3、《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汇总表》
附件4、《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5、《项目申报书》
西安工业大学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